2004-9-24
本报讯昨天下午,曾经引起各方关注,故意伤害投资商鲍某致死的朱向明、李涛、余忠华在合肥被正法,与他们共同被正法的还有其他7名罪犯。
罪犯朱向明与被害人鲍某在共同经营合肥天龙水泥有限公司期间,因债务、股权发生纠纷,罪犯朱向明意图通过暴力赶走鲍某,为此多次与周某、吴某商议,并承诺给予好处。2003年7月,朱向明带吴某之子等人将鲍砍成轻微伤。同年8月,朱向明又通过周某等人找到罪犯李涛。后由吴某带路、认人,罪犯余忠华等人在罪犯李涛的安排下,于2003年9月1日晚潜入鲍某在合肥的办公室,持刀朝鲍双腿猛砍十余刀,致鲍失血性休克死亡。
罪犯张家如与被害人熊某同住在合肥市某工地的一工棚里,仅因酒后发生争执,互殴中张竟持铁锤连续击打被害人熊某的头部,致其当场死亡。
罪犯李纯义自2001年下半年至2003年8月间,采用欺骗和胁迫等手段,多次对多名幼女进行奸淫、猥亵。
罪犯庞士军、徐孝义伙同他人于2002年8月至2003年7月间,携带刀、胶带等作案工具,采用暴力手段,在淮南、合肥等地,结伙抢劫他人出租车等财物。
昨天同时伏法的还有抢劫、盗窃犯王雄飞、抢劫犯彭飞、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犯王明东。
(胡权明本报见习记者陈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