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来南京打工的16岁的男孩小浩怀疑自己口袋里的7角钱被她婶婶偷走了,索要时对方不承认,于是就向警方报案。为了这7角钱,较真的小浩3次来到派出所报案,与叔叔婶婶的关系搞得很僵。
昨天下午3时,脸上又红又肿、脖子上满是血痕的小浩光着脚跑到白鹭洲派出所,情绪十分激动的他第3次向警方报案:他的7角钱被他婶婶偷了,他亲眼看到了,可是他婶婶却不承认。民警礼貌地告诉小浩,警方一时查不出证据,所幸被偷的7角钱是个小数目,警方可以给小浩1元钱。但小浩不肯收下,他说:“7角钱虽少,但偷窃事大,小偷就是我婶婶,可她就是不承认错误。”据小浩说,5天前,他看到婶婶偷偷拿走了自己口袋里的7角钱,事后问她却不承认,于是就跑到派出所来报案,回到家后,被他的叔叔打了一顿,连脸都打肿了。但他第二天他又跑到派出所来继续报案。回家后,小浩又被叔叔打了一顿。昨天,在家养了3天伤的小浩光着脚第三次来到派出所报案,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小浩说,他家在安徽省明光市三界镇,家里非常穷,去年跟叔叔来南京打工就带了几十块钱。他说,7角钱虽然很少,但也是自己挣的。
下午,小浩回到家后正式宣布与叔叔婶婶决裂,婶婶拿给他一百元钱求他别“闹”了。可小浩说,只要婶婶不承认错误就绝不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