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9月21日《华商报》报道,家住西安东郊的市民李某,在被打后报警的问题上遇到了困惑,用他的话说就是:“从早晨跑到晚上,先后去了三个派出所,三个派出所都说不属自己管辖,这让我去找谁主持公道?”
本来应该是很普通的一个案件,却难在“管辖范围”的区分上,派出所一再强调“不是不管,而是没有权力管,如果管就越权了”。
这让笔者想起另一条新闻,据8月25日《新民晚报》报道,家在哈尔滨的霍女士的儿子做脑部手术后需要长期服用一种叫“尿崩停”的药物,而这药只在上海有卖,于是她“病急乱投医”,把电话打到了上海市信访办。上海市信访办的干部还真管了这个“闲事儿”,不仅帮她买了药,还特地托人送到了哈尔滨,感动得霍女士热泪盈眶。
哈尔滨的霍女士把求药电话打到信访办“政府热线”,就等于是有了难处向上海市政府求助,不管职责范围里有没有规定都应该管。而西安市三家派出所的民警首先考虑的是自己,才要先把“管辖范围”的事儿搞得那么“清楚”,按他们的话说,不属于“管辖范围”的事儿管了是要“越权”的。
从事情的最终处理来看,派出所终于正式接待了李某,这就说明并不存在没办法管的“盲区”。依笔者看来,这个没人管的所谓“盲区”,更大可能是隐藏在某些人的心里。
工人日报(杜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