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不起律师怎么办?打不起官司怎么办?没有能力拿起法律武器怎么办?别担心,法律援助会为你撑起保护伞。
9月21日,本报记者就我州法律援助工作的历程、困惑和前景等问题,走访了州法律援助中心。
我州法律援助日渐规范
“法律援助就是国家出钱帮助贫弱者打官司,扶贫济困,伸张正义,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体现了我国的司法公正和法制文明。法律援助是跟广大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一项‘民心工程’,我们的工作就要为社会中的弱者依法维权撑腰。”州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张显胜如是说。
1997年3月,州法律援助中心成立,是全省最早成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到2003年8月,全州8县市都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全州由最初的2名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发展到现在25名专职律师,其中本科学历10人,专科学历15人。
多年来,我州各级政府切实把法律援助这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好做实,全州法律援助覆盖面和群众受益面正日益增大。我州法援机构也一直在探索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有效方式,逐步加强全州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积极推行了援务公开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进高墙、为农民工追讨工资和多次法律咨询活动。目前全州法律援助业务范围和受益面不断拓展,从最初单纯的刑事指定辩护发展到办理婚姻家庭、劳动工伤、赡养、扶养、劳资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等各种案件的诉讼代理。今年9月,州法律援助中心开通了法律援助免费咨询热线电话(8750229)。全州先后有3个中心获得省司法厅先进单位称号,5名个人受到部、省司法部门表彰。
民心工程:任重而道远
谈到法律援助的困惑问题,张显胜感到,经费紧张是让法律援助工作头疼的大事。他告诉记者,尽管州法律援助中心的经费被列入财政预算,但多年来没有增长,各县市基本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基本费用都难以满足。部分县市人员没有完全落实,机构没有健全,工作还没有有效开展。法律援助中心面临着既要扩大影响,让更多的贫弱者得到法律帮助与经费不足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强的需求的尴尬处境。
他说,市民对法援工作的了解也有待提高。虽经过几年的宣传,大部分市民对法援的认识还是不够,对法援援助的对象及职责弄不清楚。在他们的日常咨询接待中也感觉到,许多贫困群众在遇到困难想寻求法律帮助时,往往走了好几个部门后,才知道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让法援之路越走越宽
谈到今后的法援工作,州司法局副局长曾广友脸上充满了希望和信心,“我州对法律援助工作一直是十分重视的,州领导多次研究了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今年9月,州政府办下发了《湘西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提出了我州未来3—5年内法律援助工作的目标,对确保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经费落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这对我州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发展必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今后,我州司法行政机关将积极探索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新方法,在本辖区合理调配法律援助资源,同时,让更多的市民了解法援,让政府、社会共同参与到这项公益性事业中来,形成一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尽可能满足不同层次法律援助对象的需求,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他同时呼吁,目前我州法律援助案件越来越多,现有的法援资源已难以承受社会的需求,希望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法律援助事业,使这一“民心工程”的明天更加美好。(稿源:记者彭文海通讯员 何强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