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煤矿老板与人合谋杀死妻子,14岁儿子不服财产案一审判决上诉至省高院
身家千万的煤矿老板洪明安伙同他人杀妻,日前,乐山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洪明安及同谋张自立死刑。然而杀妻案引发的故事还远未因此画上句号,洪明安所留下的煤矿引发了激烈的财产纷争,昨(25)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作为遗产第一继承人的死者14岁的儿子小莹(化名)已将官司打到了省高院。
惨案:煤矿老板合谋杀妻
2004年1月5日凌晨,一阵撞门声惊醒了乐山市石麟镇雷光华夫妇。雷打开大门,见一个满头是血,双手被绑的男子躺在门口。此人正是雷的邻居、当地有名的煤矿老板洪明安。洪说他家遭抢了,叫雷快去救他妻子李红英。
接到报案后,派出所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女主人李红英早已气绝身亡。办案人员了解到,案发前洪和一名叫张自立的男子来往密切。1月8日凌晨民警将正在打牌的张抓获。张交代是受洪明安指使共同作的案。洪明安被从医院带回警局。经过4小时审讯,洪交代了雇凶杀妻的犯罪事实。今年7月,法院公开宣判,一审判处洪明安、张自立死刑。
败诉:转让合同被判有效
洪、李两人都是再婚,两人靠煤矿挣下了千万身家。1月30日,洪授权李红英的姐夫陈景春帮忙处理煤矿事务。2月3日,李红英的前夫许义洪、14岁的儿子小莹(化名)出具委托书,授权陈转让煤矿。
第二天,许即反悔并以公证方式撤消对陈的授权,还在13日登报声明。但陈在2月6日即以112万元的价格将煤矿转让给了当地一煤矿老板穆某。于是小莹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姨父陈景春和穆某告上了法庭。
今年4月,乐山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认为,陈景春接受原告小莹委托授权和被告洪明安委托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处置了李家沟煤矿,该煤矿转让给第三人的协议已履行完毕,因此其代理行为合法有效,法院一审驳回了小莹的诉讼请求。
上诉:官司打到省高院
小莹不服一审判决,遂上诉到省高院,要求撤消一审判决。小莹的代理律师说,许是在酒后不清醒状态下授权的,不是他的真实意思。小莹在委托书上签字时,受到了陈的威胁:“你爸都签了,不签也没用。”陈违反了《民法通则》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其合同应属无效合同。陈景春称:转让煤矿是洪明安和许义洪、14岁小莹在《委托书》上签字认可的,他的代理行为是合法的。撤消授权委托他从未接到任何通知,转让煤矿是在镇政府、煤矿主管领导出面情况下代为转让的,要求驳回小莹的上诉请求。
目前,洪一审已被判死刑,煤矿争夺案仍在二审之中,而争夺洪、李夫妻千万身家的案件将在刑案结束后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