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9月27日讯(记者 彭东)如果身为外地人的你,为济南市的发展“贡献突出”,将会成为济南市的荣誉市民。这是从今天举行的济南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了解到的。
今天提请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济南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草案)》中提出,凡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本人自愿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和济南市外的其他人士,具备以下六项条件之一的,可以授予济南市荣誉市民称号:一是在促进济南对外交往、扩大对外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等方面,贡献突出的;二是在本市制订经济发展战略、城乡规划和重大技术政策,保护环境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议,经采纳后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贡献突出的;三是在济南直接投资,引进资金、人才、高新技术和先进设备等方面,贡献突出的;四是在发展济南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等方面,贡献突出的;五是捐赠或资助本市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贡献突出的;六是在济南其他方面贡献突出的。
据了解,自1992年起,到目前为止济南市已授予64位人士济南市荣誉市民称号。据济南市人大民侨外委员会的闫继红介绍,过去的授荣工作缺乏规范性,掌握条件不严格,与其他省市相比荣誉市民发挥作用不够明显,而出台专门法规,就是要增强其严肃性和权威性,更好地发挥荣誉市民的作用。
凡成为济南市荣誉市民者将享受到一系列实实在在的礼遇和优惠待遇,不仅在参加济南举行的重大庆典等活动时享受贵宾礼遇,而且在济停留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会为其提供各种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