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杜丁)昨天市教委正式出台了市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北京市民办高校的学生也可以像公办高校的学生一样申请助学贷款。
继教育部正式将中国银行确定为部属高校助学贷款业务经办银行后,北京市属市管高校的贷款业务经办银行也将在10月中下旬正式确定。昨天市教委正式出台了市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教育部文件中规定的只有公办校学生可享受助学贷款不同,具有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质的民办学校计划内学生,也能和公办校学生一样享受到国家助学贷款。
市教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银监局四家联合下发的《北京市进一步完善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中规定,除市属市管公办高校外,具有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质的民办学校的计划内学生同公办高等院校的学生一样对待,其贴息和风险补偿金也由财政与学校共同负担。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解释,并非所有民办校学生都可以享受到国家助学贷款。目前北京具有颁发高教学历证书资质的学校共12所,包括北京城市学院、吉利大学等10所民办高校及工商大学、首师大两所公办高校的二级学院,只有通过高考考上这些学校的计划内学生才可以享受助学贷款待遇,通过高自考考上这些学校的学生不在此列。
目前,市教委已经启动确定经办银行的招投标工作,向北京15家确认资质的银行发出邀请标书,10月15日,买标银行将进行竞标,最后经专家评审确定中标银行。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