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提高北京市的立法工作质量,增强立法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我们)近年来在积极开展立法公众参与工作(以下简称公众参与),注意加强有关制度建设,制定并实施《关于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同时,于今年年中开始,与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就公众参与开展了项目合作,准备学习、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做法,研究、制定北京市公众参与的示范规则,包括听证会规则、论证会规则、信息发布规则、意见回复制度、评估体系等。
根据项目合作计划,我们拟于明年上半年,邀请部分专家学者、立法机构的实际工作者,以及部分美国方面的专家学者或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就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的有关实务性问题,召开研讨会。
为了开好这次研讨会,我们从现在开始广泛征集有关公众参与方面的论文。论文应结合立法工作实际,就开展公众参与的收获和体会、开展公众参与应注意的问题、国内外公众参与情况及其借鉴等进行论述,字数以5000字左右为宜。
作者可以参照我们列举的题目(见附件)进行论述,也可以自定题目进行论述。
来稿请寄至: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宣传处,邮编:100744;或者发送邮件至:lingpl@bjfzb.gov.cn,lpl7428@sina.com。(注: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联系人:凌佩利;联系电话:67083511,67089169。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OO四年九月三日
附件:
有关立法公众参与的论文参考题目
1、立法公众参与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2、国内外立法公众参与的情况及其借鉴;
3、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渠道以及时间长度探讨;
4、如何发挥新闻媒体在公众参与中的作用,特别是利用网络征求意见的效果、存在问题以及改进建议;
5、召开立法听证会、论证会的条件、主持人选择、具体程序以及政府部门在其中发挥的作用;
6、如何更好地发挥专家学者在立法公众参与中的作用;
7、如何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立法公众参与中的作用;
8、如何收集、研究和处理(回复)公众所提的意见;
9、立法成本效益分析的方法、原则、程序;
10、如何建立立法公众参与的评估体系及其有关指标。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 日期:200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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