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申请工伤失败,律师称伤者同事负伤害责任、厂方只负连带责任
番禺某工厂工人谢某上班期间被同事用气管顶住肛门,导致大量气体喷入其腹内消化道穿孔,事后肇事者逃跑。老板垫支万余元医药费后,却要扣掉伤者及家属三人共两个月的工资。昨日,谢某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时,未获受理。
昨日,记者见到了谢某。据谢某介绍,他来自四川金堂县,在番禺区沙头街横江工业区辰彦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工作了近一年。7月30日下午6时30分,谢某在车间上班时,同事喻某突然用高压气管顶住他的肛门。随后谢某觉得有气体进入腹部,不久腹部胀痛像刀割般,还出现头晕不适等症状。他支撑着去厕所,拉出几许血丝。祈福医院为其诊断为消化道穿孔、血尿,为他做了结肠下段破裂修补手术。
谢某称,在他住院期间,肇事者喻某莫名失踪。谢某到公安局报案后至今未有喻某的消息。入院当晚,他的家人便向老板要钱治病,老板仅付了一半入院费3000多元。之后谢某多次向其老板要钱交治疗费共1.85万元,老板都以借款的名义给他,双方签了借款单。谢某于8月25日出院回家休养。到了工厂发工资的日子,厂方拒付谢某及其妹妹、妹夫张某三人6、7两个月的工资共3750元。张某去跟公司老板理论,反被警告不要再多管闲事。
连日来,谢某多次到番禺区沙头镇劳动管理所反映情况,希望能申请工伤,报销医疗费。昨日,沙头劳保部门表示不予受理。记者昨日试图采访当事厂方负责人遭到拒绝。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东法制圣邦律师黄昌赣,黄律师称,谢某的受伤不构成工伤,因为工伤的构成要件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导致谢某受伤的是喻某,谢某应追究喻某侵权伤害责任,厂方只负连带责任。(新快报记者 保罗 实习生 沈春凌 唐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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