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丁世坤段洪峰记者李社生)银行信贷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开具假存单给储户,用真存单为朋友办理质押贷款,之后,又伙同朋友伪造储户的身份证、私人印章,将储户存于某银行友好广场支行的人民币150万元悉数提走。日前,涉嫌诈骗罪的张某(女)、范某(女)和赵某(男)被中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为了提高工作业绩和提升到更高的职位,某银行职员27岁的张某可谓是挖空心思。在所结识的储户中,有一位被她形容为“能量大、路子野”的范某(女)。做生意的范某和张某往来过几次,张某就觉得她是帮助自己有一番作为的人。范某经常带张某和她的那些有头有脸的朋友见面,使得张某更加认定她的活动能力,从此张某开始做上靠范某吸储做出一番业绩的美梦来。
做生意需要钱周转,范某需要张某帮助办理银行贷款,同时张某也靠范某招来更多的储户来银行存款完成吸储的任务,因此两人在“事业”上彼此的需要很快取得了一致。达成默契后,二人分头开始行动,张某先是找到朋友李某(男),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要求李某在其所在银行存入150万元现金。短短半年的存期,丰厚的利息收入,李某心动了。转天,张某就将事先谈好的利息付给了李某,同时由张某经手,李某在张某所在银行存入人民币现金150万元。此时的李某做梦也没有想到张某开具给他的是一张假存单,而真正的存单随后便被张某、范某质押给了银行,贷出了5个月期人民币135万元。
由于这一切是瞒着李某做的,张某在通知范某办理质押贷款时,让她带个人来冒充李某签字。张某一直打赵某的出租车,和他比较熟识,当天也是打赵某的车去办事,便告诉他质押贷款一事,并称她朋友李某暂时不在,请其帮忙代签一下。这样,由张某经手,赵某签字,将150万元存单做质押为范某贷出了135万现金。
还款期将至,范某先是还上了135万贷款。但生意的周转仍然需要资金的运作,张某与范某合计,有了更大胆的主意:由范某伙同赵某利用假印章、假身份证提出150万现金,由张某劝说李某再续存半年。打定主意,在李某的存款还未到期时,范某就再次找赵某代李某签字,经张某之手,提走了这150万元现金。存款到期,张某找到李某,再次支付给他高额利息要求他续存半年,在高额利息的诱惑下,李某轻信了张某没有取走这笔存款。他哪知道,他的钱此时并非安稳地“躺”在银行的保险柜里,而早已被用于范某的生意运作了。
两次替范某代人签字,当赵某看到第二次提款时范某取出的150万现金时,觉得事情不像范某所说和自己所想的那么简单。但此时的他没有选择将他所见到的不为人知的一幕揭露出来,而是以做生意为名向范某借5万元钱,两人讨价还价,最后赵某向范某借了2万元。而范某同样没有亏待张某,先是领她到上海、杭州玩了一圈,又给她买了几套价格不菲的衣服作为酬谢。
半年的存期将满,张某开始频频催促范某还钱,待到存款期满,仍有几十万元没有着落,此时持到期假存单无法取款的李某才知高额利息的背后隐藏着不可告人的交易。
为求提升而走入人生的歧途,用花样的年华与美好的人生与金钱做罪恶的交易,此时,后悔已写在张某淌下的泪珠上。借此案,检察官提醒那些常与金钱打交道的经济、金融工作者,洁身自好,远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