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用事业局原局长丁振武,把自己手机的开机语设置为“求色求财”四个字,以便天天提醒自己(见9月28日《新快报》)。看来他在这一点上已是达到了“千万不要忘记”的程度,“求色求财”似乎已成了其本人做官做人的最高境界!
将手机开机语设置为“求色求财”,在我看来,多少有些搞笑的成份,这兴许只不过是个玩笑之举。但换个角度想,这事放在一个政府官员的身上,所流露出的某种潜在的意识也许并不那么简单。
近年来腐败现象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一些官员在经过一定时间的“安然无事”的腐败行为之后,再加上“腐败不是最优也是次优”的理论腔调,使得某些人“在时间中学习”得大有长进,从心理到行动上渐渐“认可”了腐败、甚至习惯于腐败行为了。换句话说,腐败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如果有人掩鼻,大家反而要对他投以诧异的眼光了。
这样的文化氛围,对腐败分子来说当然是再好不过了。因为他们的行为不仅得到了社会的宽容和“理解”,而且他们内心深处也开始变得没有什么矛盾和不安了,甚至还可能因为腐败得手而产生一种“成就感”———从这个意义上说,除非我们真的打算把腐败作为一种“次优”的生活方式接受下来,否则的话,我们就必须重视文化氛围上的反腐,就像我们重视制度反腐一样。
“文化”一词源于拉丁语,原义是指耕耘栽培。我记得,中国的“文化”一词最早见于《易经》“关乎天文,以参时变,关乎人文,以化天象”,是说以文以德来转化天下。现在我们则普遍把文化定义为一种精神层面的东西,一种存在于社会中的普遍信仰和共同遵守的规范、惯例,对人的行为具有内在驱动力。不难想见,如果腐败行为成了某些人群的“普遍信仰和共同遵守的规范、惯例”,大家都认为这是一种“有理”、“有利”甚至“光荣”的行为,它怎么可能从社会上消失呢?
文化反腐和制度反腐并不矛盾,实际是相辅相成的。以腐败为耻的文化将会使人们对制度产生敬畏,自觉地去遵守它,而不是想方设法地去钻它的空子;反过来,建立在“把每个人都无例外地看作是‘理性经济人’”的基础上的反腐制度,又会有助于以腐败为耻的文化的形成。我们曾经把主观理念的东西强调得至高无上,“狠斗私字一闪念”,而完全不在意制度的作用,不知不觉中又走到了“制度决定一切”,把文化看作毫无用处的时代。实践证明,这是错误的。
如何才能扭转“腐败理所当然”的不良文化,真正有效地实行文化反腐?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重要的是执政党应充分发挥自己的表率作用。因为执政党的道德文化状况,决定着整个社会的道德文化状况。执政党对普通公众的所有道德宣讲,只有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才是有效的。这看起来是对党员的苛求,其实,在我看来却是一种爱护———丁振武不是被判处无期徒刑了吗?(郭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