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呆在广告公司里,这是一个高工作强度的行业,我们的上班时间是上午九点到下午五点半,但是我们却很少能真正享受这样“朝九晚五”式的正常生活。几乎长年被突如其来的加班搅得疲惫不堪。就像每一个极力鼓励我们加班的老板一样:对于工作,你们要习惯于“忘我加班”。
的确,终于有一天我们都已经习惯了“忘我加班”———今天加班,明天加班,事情永远无法按时完成,越是这样越让人觉得事情做不完,加班时间就拖得越长。如此恶性循环已经让我濒临崩溃。无限制的加班使得我正常的生活规律被打破,无法正常的作息已经让我面如菜色,而且没有时间精力和除同事以外的人交往,这样我不仅变得孤陋寡闻而且险些耽误了终身大事。
最近大家突然都流行按时下班了,我们发现“工作狂”并不是一个值得炫耀的绰号,生命中比工作重要的东西还有许多;工作时间长的人不再被视为英雄,反而被看成不懂生命的人。
我的朋友林从去年开始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拒绝加班秀。因为很多广告公司的老板不像外企老板,会认为有的员工加班加点是一种“作秀”,他们希望自己的员工越努力越好,工作得越晚越好。很多员工也认为,努力表现给老板看是一件很必须的事。如果我们一下班就急吼吼往家里赶,会给他造成一种非常不努力的印象,在私企里,留下这种印象显然是不明智的。林从去年开始,终于告别漫长的“王老五”时代,找到了一个娇俏可人的女朋友,整天忙于约会和看房,真是不亦乐乎。以前白天还经常能在吸烟室看到他,但是最近一年来,只见他一边手忙脚乱地挪鼠标查资料,一边津津有味地大嚼戒烟糖了,别说抽烟了,连正眼瞧你的工夫都没有。
据他的经验之谈:别把工作一拖再拖,也不要把来不及完成的工作寄希望于在加班时间内完成。心里对下班时间有个明确的认识,然后在早晨就可以为自己一天的工作进度制定计划,要求自己在有限的时间内高效率地完成工作,不用再打疲劳战了。的确如此,林有了爱情的滋润以后,仿佛心情和效率都随之大涨,即使很少加班但每个提案都做得漂漂亮亮,领导更是对他刮目相看。倒是每天埋头加班的员工,有时会被认为没有工作能力,无法在既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有时则认为你乐于加班,久了就变成了你应该加班。时间久了,办公室里加班的积极性自然就不那么高了。
自从办公室不提倡无理加班后,现在连我这个大忙人也有时间陪陪家人了,周末和父母逛公园,平时约三五好友吃饭,偶尔到健身房活动活动筋骨,甚至只是早点回家看看小说或电视也都是一种享受,现在的生活更像水彩画一样明丽、鲜亮,其实并非只有工作上的成功才叫成功,还有很多工作以外的成功等待着去收获。不要把生命中最好的时间百分百地留给工作,还是多用些时间和心思在家人和自己身上吧。(赵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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