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39封录取通知书沉睡中学 是谁横刀孩子升学路?
本报讯 (记者王俊栋、李保健)10月1日下午,由栾城县纪委与教育局组成的调查组对栾城中学积压的39封录取通知书逐一清理完毕,并及时与学生本人及家长进行了沟通。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栾城县纪委对涉及此事的相关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39封通知书清理完毕
4日下午,记者在栾城县教育局见到了局长秦喜福。秦局长告诉记者,到10月1日下午,39封录取通知书的情况已全部调查清楚。这39封录取通知书涉及到31名学生,在这31名学生中,有6名学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又收到从其他院校发来的10封通知书。调查组与这6名学生取得联系,他们均表示不上此类学校;还有16封通知书涉及到16名学生,这16名学生已经到学校报道,学校后来寄过来的录取通知书其实是“新生入学说明补充通知”;本人没有领取录取通知书,现在复读的学生有9人,这9人共收到13封录取通知书,他们均表示不愿上此类学校。秦局长说,虽然这些录取通知书有正规的国办院校发来的,也有非国办院校发来的,但是学校有义务将这些录取通知书尽快送到学生手中,至于学生上不上这些学校,学校无权替他们做主。录取通知书积压在学校,首先,教育局在监督上有责任,同时,校领导与相关老师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调查组组长、栾城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李增辰告诉记者,《39封录取通知书“沉睡”校园》9月30日见报后,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天下午就组成调查组。经过调查,这39封录取通知书虽然没有造成重大后果,但是性质比较严重。10月2日下午6时,纪委召开常委会,研究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常委会研究决定,教育局有管理上的责任,对教育局局长进行诫免谈话,局党委通报批评;栾城中学校长有失职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副校长负有主要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教导主任程俊义和教师韩辉胜负有直接责任,撤销程俊义教导主任职务,留党察看2年;建议教育局对韩辉胜开除留用1年,同时调离工作岗位。3日上午,纪委已经把这个决定通知了责任人本人。李副书记说,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9日,县委、县政府将召开公开处理大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公开处理。
制定通知书发放规定
4日下午,栾城县委副书记解晓东同志专程赶到本报,就此事与本报副总编辑韩自贤进行了沟通。解副书记表示,这件事对于栾城县的教育工作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10月2日,县教育局针对高考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工作制定了《高考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的有关规定》。这个规定学校要认真执行,一旦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律师观点
学校是一种违约行为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的苏跃龙律师认为,栾城中学的做法不仅仅是工作问题,而是一种侵权行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学校为考生送交大学录取通知书这个问题上,属于委托的法律关系。在现行的大学录取工作中,惯常的做法都是录取的大学委托考生的母校为其送交录取通知书,或者由邮局邮寄。这些大学采用的就是这种委托方式。学校收到了委托送交的录取通知书,就是接受了委托关系,就成了一个委托合同的当事人,负有安全、及时送交的义务。学校将通知书交由老师送交,老师送交的行为是执行委托合同,是学校履行委托合同的具体表现,是学校履行委托合同义务行为的继续。因此,老师的行为实际上还是学校的行为,应认定学校在执行委托合同中没有完成应尽的履行义务,属于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