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10月5日电(记者马继前)“十一”期间,商家都会搞各式各样商品促销活动,连日来,记者在石家庄部分商场采访时发现,在商场的临时促销摊位上,许多大学生成为这里的生力军,担当起临时促销员的工作。
今年20岁的王某就读于河北某高校对外汉语专业,“十一”期间,为某一品牌手机做促销。她向记者介绍,她的许多同学“十一”都没有回家,有的去做家教,更多的是像她这样找一份临时促销工作,度过7天假期。她认为,这个时段出来做促销,对学习没什么影响,除了可以挣些钱外,更重要的是还可以了解社会,与不同的人接触,开阔自己的视野。
李某是一名大三的学生,他向记者介绍,由于家里经济状况不好,很早就利用双休日出来做促销,“十一”更不能放过挣钱的机会。他准备拿这些钱,去报考研辅导班。他说,他的许多同学在这个时间都在搞促销,挣钱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锻炼自己适应社会的能力,多参加一些社会活动,可以学到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
22岁的张某是一名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他在学校担任介绍兼职工作的社团骨干。他向记者介绍,在各节假日期间,都会有公司找他们,招聘临时促销人员,而且需求量越来越大。商家看上的是大学生相对素质高,集体观念强,易于管理,招聘成本低等。张某说,商家只是让这些大学生做一些最简单的工作,例如站临时促销柜台、发传单等,所学的专业根本就派不上用场,他希望商家能为大学生提供一些能发挥所学专业知识的兼职机会。
记者发现参加促销活动的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很淡薄。记者随机采访了19名参加促销的大学生,当记者问起如果发生劳资纠纷,扣发你们的工资怎么办时,只有一名学生表示要向劳动部门投诉。其他人有的认为商家不会这样做,还有的学生说,只好自认倒霉,吃一堑长一智。这19名学生中没有一个和商家签订劳动合同,甚至连简单的书面证明都没有。
劳动监察部门有关人员提醒这些大学生,依据相关法律,应该与商家签订劳动合同,最起码要有书面材料证明你们的劳动关系,以防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