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9月20日发生在张掖市甘州区的两起少女惨遭“掏肠”的恶性案件,经本报独家连续报道后,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震动,社会各界除了对“掏肠”恶魔惨无人道的恶劣行径进行强烈的谴责和抨击以外,对受害少女的病情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献出了他们的爱心。该案发生后,在引起了张掖警方高度重视的同时,案件也引起了甘肃省公安厅和国家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公安部一位副部长通过网上看到这一消息后,当即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当地警方迅速破案、严惩凶手。张掖警方经过数日的艰苦奋战,终于9月29日将“掏肠”恶魔乔建国缉拿归案,经过突审,“掏肠”恶魔于9月30日下午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行为,至此,震惊全国的“掏肠”惨案终于宣布告破。随后,记者再次赶赴张掖对发生该惨案的前后经过进行了详细采访。
排查500人 确定嫌犯
据记者了解,8月12日甘州区碱滩镇古城村19岁的少女琳子(化名)在甘州区西关三社惨遭恶魔“掏肠”死亡后,甘州区公安局立即对该案展开了缜密侦察,正当该案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9月20日,在甘州区再次发生了同类性质的案件,该区大满镇平顺村17岁的少女小花(化名)在自己打工的甘州区东街惨遭恶魔“掏肠”,虽经抢救暂时挽回了性命,但其遭受的致命打击导致小花至今躺在病床上痛苦地挣扎。惨案的再次发生,不仅让全社会震惊了,也让正在破案的警方震怒了。张掖警方先后对500多人进行了全面排查,最终将作案嫌疑人确定在家住甘州区东湖小区某家属楼的一位名叫乔建国的人身上,经过9个昼夜的艰苦守侯和政策攻心,终于9月29日下午4时许将乔建国从其家中一举抓获。经过警方突审,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乔建国终于在9月30日下午向警方交代了自己残害琳子和小花的全部犯罪过程。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乔建国还向警方交代了自己实施的另外3起“掏肠”未遂案件。
三套方案 抓获恶魔
当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确定为乔建国以后,如何有效地抓捕乔建国成了警方面对的一大难题,因乔建国是有前科的累犯。为了确保抓捕乔建国的行动万无一失,警方一边在继续展开排查的同时,一边迅速确立抓捕方案,并根据乔建国家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周围环境情况,制定了三套抓捕方案。第一套方案是“智取”,警方将根据乔建国有过吸毒历史的情况,决定以做“尿检”为由,对其进行“智取”。第二套方案是“劝降”,警方准备以政策攻心和让其家人进行劝解的方式,让乔建国自己从家里走出来。第三套方案是“强攻”,警方准备在前两套方案都不能凑效的情况下,以“强攻”的方式对其进行抓捕,并在包围乔建国的同时,进行了专门的“强攻”演练。后来,由于乔建国以“跳楼自杀”相威胁,且由于他家住七楼,为了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警方没有采取“强攻”手段。但在警方准备采取“智取”的过程中,狡猾的乔建国始终拒绝与警方合作,拒不开门。同时,警方通过了望哨发现,乔建国不时的在窗口观察外面的动静。最后,警方采取了“劝降”的方式,动员其家人通过对乔建国的长时间规劝,乔建国最终自己走出家门,束手就擒。
“掏肠”恶魔黑色档案
个人简介:一米八二 初中文化
乔建国,男,生于1970年11月5日出生在甘州区,身高1.82米,有吸毒、酗酒、盗窃的经历,初中文化程度。
家庭背景:工人家庭 排行老五
乔建国的父母亲是某建筑公司的普通工人,早已退休。乔建国上有3个姐姐,1个哥哥,他本人排行老五,是家中最小的孩子。
黑色履历:一次判刑 两次劳教
乔建国自幼受父母和哥哥姐姐们的宠爱,他脾气暴躁、好吃懒做,经常酒后在社会上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在未满18周岁时,他因参与了一次团伙盗窃案件,案发后被人举报,于1989年被张掖法院判处六年半有期徒刑,1994年被减刑一年提前释放。
被释放后,乔建国仍然不思悔改,很快与他的狐朋狗友又勾结在一起,此时的他不仅仍然酗酒、闹事、盗窃,后来他竟然染上了毒品。乔建国因吸食毒品2次被劳教强制戒毒,最后一次被劳教是2001年5月17日,劳教期限为3年,2004年3月14日被提前两个月释放回家。
8月12日、9月20日,甘州区2次掏肠惨案发生后,张掖警方于9月29日将乔建国从其家中抓获,30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其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