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二胎政策松动”的消息,又一次燃起了城市白领们拥有两个孩子的梦想。然而,无论是中国的人口现状还是来自官方的政策解释,都让这种梦想只能停留在“怀想”阶段
■本刊记者/罗雪挥 □/蔡双燕
“房子要住就住2层,孩子要生就生2个,这才是生活质量呢!”居住在北京中关村一个高档小区的李冰,心仪邻居宽大的复式房子之余,更羡慕邻居家里那对并非孪生、活泼可爱的兄妹俩,两个孩子一起出门,总是成为令路人羡慕的风景。
其实这种景象,放在20多年前,不过是稀松平常,可是如今,两个孩子就太惹眼了。
超生“富贵兵团”
周女士也拥有两个女儿。大女儿7岁,小女儿3岁,老大从公立幼儿园转入相对昂贵的私立幼儿园后,周女士松了一口气,自己的女儿不再那么突出了,25个人的小班中,有两到三个孩子属于有两个孩子的家庭——这些孩子的父母不是所谓港澳台或外籍人士,而是民营企业家、私营业主、海归、或者是其他经济条件较好的“薪富”阶层,周女士的先生就是他们当中的一员。
自觉或者不自觉的,拥有两个孩子,已经和拥有一处大屋、一款名车一样,成为城市中产阶级的新梦想。
与源自讽刺小品的“超生游击队”不同,这是一个高素质的“超生富贵兵团” 一小部分城市中产阶级开始考虑采用改变国籍或者认缴罚金的方法,将自己的后裔乘以2。
最近从上海传来的消息,特别鼓惑了城市白领们的心:新颁布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生育二胎的种种政策有了“松动”。比如三种人群再生育规定从适用于农业人口扩大到非农业人口;增加了4种再婚夫妻再生育的规定;同时取消了原有的生育第2个孩子应间隔4年的规定,等等。
伴随这个消息的,是一项对上海年轻男女的调查。它显示,随着年龄增长,他们越来越想多要一个孩子。让学者专家吃惊的是,文化程度与经济收入“双高”的白领阶层,对生第二个孩子最感兴趣。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中国其他城市,2002年,国家计生委宣教司曾委托北京零点调查公司,开展“城乡居民生育意愿调查”,并出版了《当代择偶与生育意愿研究》一书,调查表明: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北京、广州、武汉、西安等地白领,选择生育两个孩子的要比希望生育一个孩子的多34.6个百分点。有趣的是男人比女人更愿意多要一个孩子,其中,49.7%的“爸爸”想要第2个孩子,而“妈妈”有此愿望的只有43.4%。
而据《中国青年报》刊登的一项对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等单位的调查表明,近八成的博士、硕士认为一对夫妇有两个孩子较为合适,由于理解国家政策不可违背,所以,近四成的人考虑到国外去生二胎。
这一批高收入、高学历的人群,构成了当今城市中特殊的“怀想二胎”的主力。
为什么是2个?
一对夫妻中间夹着一张稚嫩的孩子的脸,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三口之家变成了中国城市家庭的标准版本。
江玮就是在这种习惯状态下看到了一张一家四口的照片,照片的主人是一对双胞胎的父亲,而且是一对龙凤胎,合影上男女主人各自抱着一个“小相似形”站在一起,“那种感觉真是震撼性的”,她说,“看过这张照片,再看三口之家的照片就会有一种不完整的感觉”。
不完整的感觉并非只是视觉上的。就像《红楼梦》里的林黛玉,没来由就淌眼抹泪,拿情捏性,又谁知她不是因为独生子女的身份——“别人皆有兄弟姊妹,独她没有”——而缺乏安全感,导致神经衰弱?而当年的张爱玲,小时候因为知道自己没有弟弟长得漂亮,所以处处留心着要表现得聪明乖巧,如果没有弟弟,恐怕她也不至于如此早慧吧?
目前已经是两个女儿母亲的周女士对此深有体会,“我并不是有意违反国家政策,而是从孩子的心理发展过程来说,我认为两个孩子比较合适。”
周女士介绍,自从有了个妹妹后,老大性格发生了特别大的变化,独生子女那些特殊的脾性,如自私,自我为中心改变了许多,连幼儿园的老师都反映,孩子如今特别有责任心。而且由于姐姐能够带着妹妹一起玩,妈妈反而比带一个孩子的时候省了很多心。
多一个孩子,似乎也多了一道安全系数。目前管理着一间培训公司的于昕说,“假如有第二个孩子,将来父母都不在了,孩子和孩子间还可以互相商量,彼此有个照应。”
对于今天正处于生育年龄的城市青年父母,兄弟姐妹一大堆不过是少年成长期最平常的记忆。电视剧《军歌嘹亮》里有一幕非常有趣且令人印象深刻:父亲一声哨响,家里的大小孩子一溜排齐,随着父亲的哨声在屋子里转圈,围着桌子操练正步。事实上,在这种家庭长大的人,在怀想二胎上最不屈不挠,而且最具想象力。
在一家文化公司工作的赵先生就是这样一位两个孩子的坚决“怀想”者。从小在融洽的多子女家庭里长大,赵先生喜欢热闹的感觉,虽然儿子刚满一岁,他已经憧憬着两个孩子的幸福时光:“关于二胎的想法我还没有和太太沟通过,但是有了孩子简直太好玩了,两个不嫌多!”
有趣的是,不管是实际拥有还是心怀梦想,几乎所有被访问的城市父母,都认为两个孩子是最佳组合,并不想再多生第三、第四个,甚至不指望将来靠孩子养老。
怀想二胎,既不愿违反政策,又不想放弃希望,因此每一次有关城市“二胎”政策的点滴更动都会掀起不可思议的关注,人们在梦想与现实的中间地带无限期地徘徊着。■
走在通往“二胎”的曲径上
■本刊记者/罗雪挥
当今城市中真能实现生二胎的人,少之又少。他们大都不在国家机关供职,而且,大多有钱
上世纪50年代,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曾主张“两个孩子有奖,三个有税”。然而随着人口爆炸的到来,“生两个孩子”最终也成为了一种奢侈。 1980年,《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对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而又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以生两个孩子,对少数民族更可以适当放宽一些。”事实上,自那时起,中国城市对生二胎开始严格控制。
严格的二胎控制措施
国家控制城市人口生二胎的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一、行政手段:北京市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将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广东省规定,“对超生职工予以行政开除或解聘,对超生者5年内国家事业企业单位不予录(聘)用,7年内不得享受医疗福利”。
二、经济手段:即违反政策生二胎须交纳“社会抚养费”。这笔钱具体是多少,要看各地的具体规定。以上海市为例。该市规定,“社会抚养费”以子女出生前一年上海全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再乘以3。以2003年上海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867元换算,这意味着在2004年,某一个上海的普通城市家庭违法生二胎,至少要缴纳4万多元。
当然,在民间关于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流传有各种说法,有一说只要交纳1万多元即可,然而此道全属暗箱操作,交4万还是交1万,要看具体地区、具体政策和与具体执行官员的关系。
如果你不管不顾,也不接受这些处罚就把孩子生下来,最大的问题就是这孩子报不上户口。以后,在上学、就业等种种人生重大环节上,没有户口的麻烦将伴随他的一生。
多生个孩子的代价
渴望“大家庭”的赵先生最终仍然停在了“怀想”阶段,就是怕妻子的公职会受影响。
况且在当下,在城市里多养个孩子也不是简单地添双筷子的问题。交纳4万多元的“社会抚养费”,或许一个家庭还可以一次性支付得起,但后面还有庞大的支出。赵先生算了一笔账,“孩子在北京接受教育,从幼儿园到大学毕业,少说也要30万,这还不算孩子可能去学钢琴、练武术的费用。”
在培训公司当主管的于昕也算了一笔账,她认为养第二个孩子从经济上考虑,一点都没有节省,和养第一个孩子的花费是一样的。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即使政策允许,生二胎对于普通城市家庭来说,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所以,当今城市中真能实现生二胎的人,大都是不在国家机关供职的人们,而且,大多有钱。
据说在上海的富人圈里,如果听到有夫妇为第2个孩子缴了罚款,人们丝毫不会感到奇怪。当然,最流行的方式,就是选择让怀孕的妻子到国外去生育二胎,新出生的孩子持有外国护照,这样超生的夫妻就不受政策的限制,或者干脆移民到国外,生完孩子再回来。能这样做的人,当然是属于“有钱,又有闲”的阶层了。
有意思的是,有经济实力,通过各种途径生养了二胎的群体,心理感受并不轻松。
目前已经是两个女儿母亲的周女士回忆,当初意外发现有了第2个孩子的时候,是她的先生坚持才保留了下来。周女士为此认罚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刚做完决定时,她心里有强烈的犯罪感,因为违反了政策,遭到周围朋友,甚至父母在内的人们纷纷反对,两个孩子的磨合也花了不短的时间。
周女士当初学的是电脑专业,如今她在家里做全职妈妈,全心全意地相夫教子,她用了7年的时间才把自己的状态调整过来。“我曾特别后悔生二胎”,周女士回顾这些年来的精神负重时,仍然感慨。
生两个孩子,意味着城市父母要付出的,不仅是大笔金钱、时间、精力,甚至是事业前途,以及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有形和无形的压力。
绕不过去的政策壁垒
看起来,如今在中国的城市中想生二胎的“合法途径” 大致只有两条:交纳高额罚款;到国外去生孩子。
还有其他的路可走吗?
采访中,于昕告诉记者,她曾认真地想过,是不是要考一回博士。因为她听说以后有博士学位的人将被允许生二胎。这消息也不是捕风捉影。2002年,江苏省有人大代表建议将生育政策进行微调,允许博士、硕士这类高素质的人生二胎,借此来提高人口素质,结果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因涉嫌学历歧视,动议最终被否决。
通过其他手段,伪造一张自己的头生孩子为病残的证明,也可以获取生育指标。不是没人动过这个脑筋。但是随着政策执行的完善,钻这种空子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比如在北京,头胎病残儿童的鉴定,必须到指定医院,而且有负责部门的专人监督,相当严格。而许多父母也不愿为了二胎委屈了头胎。于昕就断然拒绝用此类造假方式达到目的,“这个鉴定将伴随孩子一生,对第一个孩子来说太不公平了”。
就中国目前的人口现状而言,城市人口是否能生养二胎已不是一个养不养得起的问题,而是社会不能承受之重。截止到2003年末,全国总人口数量已高达129227万人,巨大的人口压力下,国家从来没有真正放松过生育二胎的政策,能在今天城市中获得合法生育二胎指标的人,少之又少。
2003年,在北京丰台区,全区符合政策,申请并最终被核准生二胎的人数约为200人,而就单项规定而言,上海每年因为再婚核准再生育的人口数量,也不到300人。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大部分中国城市人的二胎梦,仍然只能停留在“怀想”阶段。■
中国二胎政策尚无松动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公布,是上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的一次微调,全国都在进行类似修改。
但到2010年前,中国的生育政策基本不会变动
新闻周刊:近日上海开始实施新的《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中关于再生育政策做了一些改动,有人认为这是中国二胎政策有所松动的迹象,您如何评价?
于学军:再生育政策并没有放松,只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变动新的形势,各地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对生育调节部分进行了微调,而且幅度很小,目前社会上对此有很多误解,希望能够澄清。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现行政策实际上是立体多元的政策,并不是笼统的“一孩”政策。该政策从1984年实施到现在,基本上是稳定的。
20世纪80年代初,各省均在国家政策原则基础上,制定了符合当地实际的计划生育条例。2001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2年9月1日施行,各省条例都要与这个“大法”保持一致,所以自2001年后,各省纷纷开始修改计划生育条例,目前已经基本修改完毕,并不是只有上海一地进行修改。
新闻周刊:此次上海新《条例》中,取消了原《条例》中再生育间隔四年的规定,增加了人口预报制度,您如何看待这“一加一减”?
于学军:取消再生育间隔也不仅是上海一家。吉林、宁夏、海南都有类似规定。上海社会经济较发达,人口文化程度相对较高,平均初婚、初育年龄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得多。就上海的情况而言,取消间隔,更有利于母婴健康,对于 “以人为本”、保障人权都有好处。而从人口学角度,短期内对于上海人口总量的影响不大。
增加了人口预报制度,实际是这个问题的另一面。人口预报制度就是人口预测,比如对就学、就业和养老高峰的预测,过去主要是由学术机构进行,老百姓并不太清楚。上海是首次以条例的形式,把它明确为一个必须向社会公布的制度,这就保障了百姓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能够引导人们避开生育高峰,从而避免由此带来的社会资源配置的阶段性波动,也有利于个人和家庭的发展。所以,“一加一减”体现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式的转变:更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人性化了。
新闻周刊:其他各省关于《条例》再生育政策的修改是否与上海相同?
于学军:各地情况不尽相同。有的相对收紧了,有的相对宽松些,但都是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总体要求下进行的微调,这是允许的,因为政策也需要与时俱进,但这并不能说明是二胎政策的松动迹象。比如上海这次增加了四种再婚夫妻再生育的规定,其实类似规定原来就有,已经执行了好多年,并不是新鲜的,也不仅在上海,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有相同的规定。这次上海将原有的规定写入新《条例》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将其公开化、透明化。
新闻周刊:中国大部分地区的条例都规定,夫妻双方均是独生子女可以生育二胎。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长大,城市里符合政策生育二胎是否会成为普遍现象?
于学军:短期内,不会成为普遍现象。由于我国农村目前实际执行的是1孩半政策(即相对城市来说生二胎的标准宽松一些),所以我国现在累积的独生子女数量占人口的比例并不高,0~30岁的人口中独生子女约占10%,而且绝大部分集中在城市里,随着城市化水平的加快,城市和农村交融越来越多,还得算一算“独找独”的概率有多大。事实上,所谓“四二一”模式的家庭只是在一部分地区存在。当然,随着,独生子女陆续进入婚育期,这种现象会逐步增多。据人口学家测算,独生子女之间结婚生育二胎可能会使总和生育率提高得有限。
新闻周刊:中国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如允许生两个孩子是否有助于调整人口结构?
于学军:根据我个人从事老龄化研究的结果,老龄化的高峰应该在2030年前后,那时的老年人现在已经出生了,所以多生孩子并不能减少老年人口数量。
我们观察老龄化问题,一方面要看比例,更主要的要看绝对数。即使现在允许多生一个孩子,对老龄高峰压力的缓解效果不大,不能够依靠多生孩子来解决老龄化问题。相反,我国现在面临人口发展的机遇期,因为孩子比较少,而老年人还没有到达真正的高龄化,数量相对比较少,而且相对“不太老”,从人口学角度,恰恰面临一个人口红利期。所以在现阶段,稳定低生育水平更有利于中国人口发展。要解决老龄问题,重点不应在生育政策上做文章,而应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新闻周刊:随着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中国现行的生育政策是否会相应变动?
于学军:中共中央2000年《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规定了2010年前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任务、工作方针和原则,这期间,我国的生育政策基本不会变动,主要是补充和完善。
当然,任何一个政策,包括生育政策,都没有完美意义上的政策。在某个时期适宜的政策,如果不与时俱进做出及时调整的话,也会带来负面的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生育水平并非越低越好,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形势的变化,中国的生育政策当然要遵从自然发展规律,也要遵从社会发展规律进行调整,但是改变不是现在,现阶段,我们还是要维持现行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
新闻周刊:但是已经有学者在做这方面的提议?
于学军:关于生育政策的调整,在学术界确实有一些建议,这是一件好事,但是仅限于学术研究的层面。生育政策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政策层面上需要细致研究,这是由中国人口问题的特殊性决定的,中国在历史上有过政策的失误导致人口波动的教训。从人口学上看,因为人口再生产是一个特殊的“不可逆”的过程,变动失误了以后,修正特别困难,不能轻举妄动。中国有近13亿人口,必须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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