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可换发第二代身份证
本报讯 (记者卢国强 通讯员关玺华)明起,北京市民将享受到“迁户口只需要跑一次迁入地派出所”的便利,这在全国还属首例。昨天,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宣布,目前全市所有派出所已经实现了互联,市民在北京范围内办理迁户口手续时不必在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迁入地派出所之间来回奔波。
据了解,以往居民办理户口迁移时,要先征得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然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至少要跑3趟。昨天下午,记者在“一地办理”的试点单位———东城公安分局和平里派出所看到了迁户手续的演示。只要市民手续齐全,民警只需轻点鼠标就可完成迁出和迁入的操作。
据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处长苗林介绍,实行“一地办理”后,方便了人户分离人口的户口动迁,杜绝了“在途户口”的发生。同时,市公安局中心系统对网上户口迁移业务的运行可以进行实时监控,有效避免假户口等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各派出所实现互联后,还可以进行网上户口审批,承报、审批过程均可通过网络实时完成。办理业务信息和审批信息由市局中心系统集中存储、备查,防止了造假户口和项目变更的随意修改。
本月10日以后,市民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的同时,还可以办理换发第二代身份证业务。
迁户必备手续
公安机关提醒市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可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但办理其他户口事项仍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需出示以下证明: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迁入的提供《结婚证》;迁入人(16周岁以上)两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光纸黑白大头标准照片。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提供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提供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对本市居民无房产证明要求入户的,应查验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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