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总统大选9日在全国34个省以及位于巴基斯坦和伊朗境内的难民营中全面展开。
2001年11月,在德国波恩举行的首次阿富汗问题国际会议上,联合国秘书长的阿富汗问题特使卜拉希米和来自阿富汗4个主要派别的32名代表,经过9天的艰苦谈判后,与会各方签署了关于成立阿富汗临时政府的协议。协议规定,在2002年6月成立过渡政府,2004年6月举行总统和议会大选,产生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两院制的国会议员。今年3月下旬,过渡政府以后勤和安全为由,将6月举行的大选推迟到今年9月进行。7月初,由于技术原因,政府又将总统大选推迟到10月9日,而议会选举被推迟到明年4月。
根据今年1月阿富汗大支尔格会议通过的新宪法,阿富汗为总统制国家,政府不设总理的职务,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由全国选民直接选举产生。9月7日,为时一个月的竞选活动正式开始。每位候选人都有机会在电台或电视台发表20分钟的演说,并且有权召开群众大会争取选民支持。
投票结束后,所有选票都将被运送到分布在全国各地的8个计票中心进行统计。若没有一名候选人的得票率超过50%,将进行第二轮投票。新总统将在2005年1月初宣誓就职。
(据新华社喀布尔10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