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通讯员王立红邢敢之记者王京涛】河北省一巨贪携带单位 700余万元巨款在津潜匿了10年。近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办案人员,从贪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利用身份证购买移动电话,安装固定电话等查起,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
犯罪嫌疑人宋凤树,男, 44岁,原为石家庄市获鹿县石油销售公司副经理。 1995年在本市大港油田用其公司 400余万元先后购进五批石油直接销售后,携货款及销售款共计 700余万元潜逃。 2004年 8月 17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分析认为,宋凤树很有可能在天津潜匿。 2004年 8月 30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指挥中心一行 3人来到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请求协查追捕携巨额贪款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宋凤树。
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的领导和办案同志经过认真分析,决定从犯罪嫌疑人宋凤树或者其家庭成员利用身份证购买固定资产、移动电话,安装固定电话等查起。经过与有关经营部门联系、查询,果然发现宋凤树利用其妻王某的身份证,分别在本市西青区横堤外玉门路某号、和平区鞍山道某号、和平区宜昌道一居民楼安装过固定电话。根据这一线索,办案人员最后将目标锁定在和平区宜昌道居民楼处。 9月 22日下午 18时许,宋凤树出现在监控人员的视线里,其进家后被当场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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