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李斌摄影陶志民)日前我市某小学校出台了一条新校规,这引起了部分学生家长的不满:“刚一开学,娃娃就哭着硬要在学校搭伙,否则不能提前到学校,早到就要罚站!不搭伙食的学生也被另眼相待……”昨日,部分家长向本报热线962211倾诉了不满。
没有搭伙 不准早到
据了解,该小学在国庆节前就制定了学生中午在校搭伙的收费标准:学前班每月每人55元,1至3年级学生每月每人65元,4至6年级学生每月每人75元。学校的校长助理何某说,是否在学校搭伙完全凭自愿,学校绝不强迫。
然而,该校5年级女生高某的奶奶张某,和6年级女生黄某的父亲黄某某则向记者反映称,学校规定凡是中午不在学校吃饭的学生早上7点40分以后才能进校,中午要1点40分以后才能进校,早到的话就只能站在校门口或教室外面,到点后才被允许进教室。
莫名罚站 学生委屈
记者找到了高某和黄某。她俩告诉记者,8日中午她们回家吃完饭后就到了学校,时间不到1点40分。她们进校后就被老师叫住,让她们站在校门口。“那时已经有很多同学站在门口了,他们都是没有在学校吃午饭的,有的同学已经站了1个多小时了。”而能在教室里坐的都是中午在学校搭伙的同学。她们说:“我们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被罚站过。我们觉得好没有面子哦……”
学校解释 理解偏差
记者采访到了该小学校主持日常工作的校长助理何某。何某告诉记者,学校确实规定不在学校吃饭的学生中午1点40分以后才进校门,但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这部分学生的安全。
何女士说,中午在校搭伙的学生,学校不可能让他们“放敞耍”,老师完全是义务把他们组织到教室里进行看管,由学生们自己看书或做作业;让不在学校搭伙的学生1点40分以后再进校,主要是让他们中午在家里学习、休息。何女士称,这一校规刚开始执行,还处于“摸索”阶段。对于“摸索”时出现的问题,学校一定会及时纠正和调整,绝不会“另眼看人”,把一部分学生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