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去年9月,四川凉山州人事局副局长刘某因经商、赌博欠下巨额债务后,不堪压力而自杀。当地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刘某的“债主”中有个涉嫌聚众赌博,并在赌博中放高利贷的杨福明,而杨福明本应在凉山监狱服刑!
杨福明2001年因非法持有枪支等罪被判5年徒刑,次年投入凉山监狱服刑。
初查发现,监区指导员瞿祥林在杨福明多次脱管失控上责任重大。去年12月,被逮捕,才开口坦白交待了自己的问题———2002年以来他多次私放杨福明回家。
瞿在被讯问时曾说:在杨福明一案中,他不过是个小人物。专案组多方调查后发现,越来越多的证据指向原凉山监狱副监狱长宋善哲等人。
在众多证据面前,宋终于交待了收受杨福明钱财,帮杨制造假立功材料的经过:2002年8月,杨为求得宋在减刑上帮忙,给宋1万元。宋、瞿二人为帮杨减刑,捏造“杨引进某某项目,创产值10余万元,创效益2万余元”的虚假事实,以此为杨记功,并为其减刑两年。
今年9月3日,此案在攀枝花市东区法院公开审理。法院查明,除杨福明案外,2003年春节期间,瞿还擅自一次性私放11名服刑犯回家过年,时间1至3天不等。
9月27日,该院作出一审判决:宋被判刑5年半,瞿被判刑8年半,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