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法官公正,有人说法官腐败,有人说法官伟岸,有人说法官龌龊,我却要说法官尴尬。
尴尬之一,身体透支与健康保护。近几年来,法院案件数量越来越多,不少法官经常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让一个“30岁的法官拥有60岁的身心”,于是就有唐得华、吴宏友、陈麟基等累倒在审判台上的年轻法官。媒体报道,有些法院强制法官休假,殊不知大部分法院的法官是有工作任务的,把事业看作生命的法官哪一个愿意牺牲工作成绩而捞个健壮身体呢?
尴尬之二,“高压线”与“保护墙”。为了维护法官清廉如水的公正形象,为广大法官设立了许多高压线,这个高压线对广大法官来说是碰不得的,一碰就要烧身。现实生活中,对法官来说,要求高而保险低,门槛高而待遇低,只有“高压线”,没有“保护墙”。法官也是人,也有在亲朋面前一展法官“伟大”形象的愿望,可囊中羞涩;法官也好学,也有“板凳不做十年冷”的渴求知识的理想,但培训每年就得三分之一的积蓄;法官也交友,不然子女就业连个引路的人都不认识,看看有的单位内招内聘,法官只有惭愧。
尴尬之三,是“依法办事”还是“依权办事”。“领导交办”是我国权力运行中存在的必然现象。司法权也一样,法官要依法办事,但“领导是绝对的”,法官要独立审判,但如果领导交办而不办,服从了法律却不服从领导,如果办事判案不依法,服从了领导却玷污了法律,殊不知法律是无情的,有一天法律追究下来,别人顶多负个领导责任,法律责任却要法官自己承担。
尴尬之四,“亲民思想”与人格尊严。法官可以回避任何事情,就是不能回避案件,挨骂受气就成了法官们的家常便饭,面对各种辱骂和玷污,法官们就变成了礁石:“脸上和身上,像刀砍过一样,但依然站在那里,含着微笑,看着远处的海洋。”不要说形象,连人格都没了,懊恼归懊恼,完了工作照样得干,辱骂照样得受,就是对当事人不能冷、不能横、不能硬、不能推。
法官的尴尬,其实就是法官的难处,希望全社会对法官多一分理解,多一分支持,不要老把法官置于尴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