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挺身而出追赶一撞倒中学生的肇事逃逸司机,却不料因此反被他人告上法庭,并要求一定赔偿,本是见义勇为的阜南县公路分局槐井道班职工张亚军不禁深感困惑,好在法律最终仍还给他了一个公道。
去年9月13日下午,高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从阜南张寨向西行驶,当行到槐井道班大门口时,不慎将一名中学生撞倒后逃逸,适逢槐井道班职工上路回来,职工张亚军见状,便骑摩托车带上一名同事在后面追赶,约追有4公里多路,在新圩村路口追上了高某。可高某不但不停车,反而加大油门仍往路边的土路上跑,把在土路上行走的马某撞倒,致使马某受伤,而高某自己的车也翻了并且受了伤。张亚军见状又用手机拨打120救护车,高某与马某一同被送往阜南县人民医院救治。马某伤情经阜南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鉴定,结论属轻伤。
9月22日,马某将高某告到阜南县人民法院,后又到该县人民法院追加张亚军也为被告人。接到法院传票的张亚军十分气愤,当时他本是出于正义追赶肇事逃逸人,不想非但没有得到感谢却还惹上了官司。阜南县公路分局得知此事后非常重视,专门安排分局法律顾问为其辩护律师,阜南县法院判决认定张亚军见义勇为,但又判张亚军赔偿马某医疗费用的40%,约2000余元。张亚军对此判决不服,上诉到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经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张亚军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是见义勇为却不料惹上官司的张亚军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阜南县公路分局也专门召开职工大会,对他见义勇为,骑着摩托车追赶肇事逃逸司机的英勇行为进行了表彰。
(杜雪松王昆明冯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