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原始新闻
饭店经理强暴16岁男孩法无定罪只被拘留15天
8月21日凌晨,来自抚顺的16岁男孩马克(化名),在睡梦中被自己打工酒店的38岁老板强暴。而同性间的性侵犯在我国目前的《刑法》中并不算犯罪,该老板因此只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9月21日上午,马克状告酒店经理侵权的民事索赔案在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马克要求经理赔偿精神损失费9.18万元。(据沈阳今报)
事件调查
帅哥遭遇同性性侵犯,警察也无奈
上月,帅小伙周杰(化名)与一男子在某房屋中介机构同时看中了一套出租房,在对方的建议下,为了尽快租到房,在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周杰答应与这名张姓男子合租这套二室一厅的房子。
10月9日,周杰加班至深夜,回家走到楼梯间时,忽然被人抱住,凭借着昏暗的楼道灯光和那人高大的身材轮廓,周杰立马认出该人就是自己的合租同伴。在确认并非是半路遇上了抢匪,周杰反倒镇定了许多。但让周杰没有想到的是,那人的手却并没有闲下来,反而在周杰身上乱摸,并强行接触其隐私部位。由于周杰身材瘦小,虽百般挣扎也无济于事。
“张哥……快放手!你这是干啥?”见对方认出了自己,张姓男子顺势放开挣扎中的周杰,也不答话就退回到屋内。周杰以为逃过了一劫,谁料进屋后,该男子仍步步紧逼。不堪被男伴侮辱的周杰,乘机逃回卧室将门反锁。
哪知张姓男子并未就此罢休,不时敲打周杰的房门,直到警察闻讯赶来。在得知性侵犯行为发生在两个男子之间,巡警也很无奈,表示只能对张某当场教育,并提出严重警告,却无法将其刑拘,事情只有不了了之。
事后,周杰想找到中介机构要求退租。周杰告诉灵通妹,当初一次性支付的是房子的半年租金,如果不退就走人,他损失太大。但退租房子的理由他却难说出口,现在他只好找借口通宵待在单位“加班”,再也想不出其它办法。
同性恋者
过轻处罚可能纵容同性性侵犯行为
10月14日,经过多方努力,同性恋者小李答应与灵通妹见面,讲述发生在他和同伴之间的不受法律和社会“约束”的同性性侵犯行为。
小李告诉灵通妹,发生在同性恋同伴之间的性侵犯甚至性暴力事件较为常见,他曾是受害者之一。长相清秀的小李常常会受到不少同性恋者的侵犯,甚至性暴力。他说,通常发生在同性恋之间的性侵犯行为,往往难以让世人理解,以至于在伤害事件发生后,他们自己都不会去报案。小李说,就算报案后,由于取证困难,事实认定不清,往往对施暴者也起不到任何实质性的警示作用,甚至过轻的处罚还可能纵容同性性侵犯行为的再次发生。
而最近还有媒体报道,发生在女同性恋同伴之间的性暴力伤害,由于受害方忍受不了心理上的压力,几度自杀。这更让小李感到,如何惩治存在于同性之间的性侵犯,不仅靠完善立法,还需要社会对同性恋者的关心,同性恋者的人身权利应该受到平等对待和保护。
心理专家
同性性侵犯,双方心理状态更令人担忧
10月15日,分忧妇女维权热线志愿者、长期研究同性恋行为的周德芬教授在接受灵通妹的采访时说,从医学角度分析,一部分同性恋者交友随意,增加了性病传播的可能性,而同性间的性侵犯行为,则更容易引发性传播疾病的感染。
更值得注意的是,对同性一方强行进行性行为侵害,其身心的伤害是双方的。研究表明,同性性侵犯的受害方,容易产生较为严重的厌世情绪,更应该从其心理上进行安抚和治疗;而施暴方则可能长期处于性压抑状态或存在性心理障碍,若不能正确引导和及时治疗,将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
相关人士
立法,不应忽视同性间的性暴力伤害
10月15日,四川华楚律师事务所胡庆治律师认为,尽管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在对同性性侵犯方面还是空白,但受害者可以进行伤情鉴定,只要是轻伤以上,就可以通过司法部门以故意伤害罪提请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或者以侮辱罪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另外,受害者还可以依照《民法》起诉,状告对方侵犯其人格,要求对方赔偿、道歉等。
省社科院的张喜峰教授则认为,目前,同性恋这个概念仍被很多人所忌讳,但是我们不能不承认的一点是,同性恋现象,现在的的确确在中国社会当中存在,而他们所面对的诸多问题也是在社会生活当中,摆在我们面前需要解决的,而法律无疑是最好的解决途径。
同性性侵犯在法律上仍属于真空地带,填补这类法律空白,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立法,也就是制定相关法律的时候把同性恋这种现象考虑进去,做到“有法可依”。还有一些问题可以通过司法解释来加以规定,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总之,同性间的性侵犯不应该被立法所忽视。
今日声音
主持人:史平
同性性侵犯确有法律盲区
嘉宾:魏平律师
法无明文不为罪。1979年的《刑法》,其流氓罪中规定的“其他流氓活动”包含了同性性侵犯行为。但1997年新《刑法》取消了原流氓罪的法条,将流氓罪分解为4个新罪名,但都找不到有关同性性侵犯行为的规定。因此1997年《刑法》生效后发生的同性性侵犯行为,就不能再以犯罪论处。
《刑法》虽规定有猥亵儿童罪,但这里的“儿童”是指14周岁以下的男童女童。同性性侵犯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严重的,它对受害人的身心打击和对社会伦理道德的冲击不亚于强奸等性暴力犯罪。
妇女的性权利受法律保护,男子的性权利亦应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这样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能通过现行《刑法》来处罚,就应当通过严厉的民事制裁来惩罚,而民事制裁的最有效途径就是经济处罚———既然《刑法》不用“犯罪”来处罚这种行为,就说明这种行为的伤害主要是精神方面的,那就必须用高额的精神赔偿来祢补。对这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的任何同情和姑息,就是对它的保护和变相放纵,就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
国外立法对同性性侵犯有何规定?
国外立法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是比较健全的,俄罗斯法律有涉及侵犯男性的性暴力罪,加拿大、美国和澳大利亚都有性侵犯罪的规定(无论男女),日本法律规定使用暴力、胁迫猥亵13周岁以上的男女,构成强制猥亵罪,而法国法律规定有强奸以外的性侵犯罪,也包含非自愿情形的同性性侵犯。(据沈阳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