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介绍工程为名骗取35万余元
本报讯 近日,房山警方根据充足证据,只用6天就破获了一宗特大骗案。嫌疑人利用签订合同、介绍工程为手段骗取事主财物,总金额超过35万元人民币。
10月7日,刑侦支队经侦队接到邢某报案:今年5月8日,被自称是北京某经贸公司副总的王某以介绍工程为名骗走人民币35万元。房山分局刑侦支队经侦队经多方调查取证确认,嫌疑人已逃往大连,遂在其住处进行布控。10月13日晚,在城关派出所民警的密切配合下,经侦队侦查员将潜回房山区城关某小区的王某刑事拘留。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调查,无正当职业的王某与家底深厚的郭某均酷爱下象棋,并成为棋友。王发现郭承包的工程中有不少大理石加工活,便游说郭某,要求承包,获得郭某应允。王某随后找到邢某,称自己欲将大理石加工的活转包给邢某,邢某当即同意,并随王某到郭某的场地考察。在王某的建议下,邢某与郭某签署工程合同,加盖了郭某公司的章。此后,王某以“跑工程款”为名,向邢某索要了35万元现金。随着时间的推移,邢某找到王某催问。而王某信口开河,又要邢某再买10桶小熊猫香烟(每桶350元)和10瓶烈性五粮液酒(每瓶300多元)。
8月11日,迫于邢某催问,王某给了邢某一张110万的作废支票。邢某发现支票已作废后,直接找到郭某,要求其退还35万元,不再承揽大理石加工。郭某则表示从未见过那35万。王某则告诉郭某,自己帮邢某介绍工程,理应得到好处。之后,王某便杳无音信。眼看钱全都打了水漂,如坐针毡的邢某再次找到郭某,要将郭某告上法院。为澄清自己,郭某和邢某于10月7日共同到经侦队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