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原《四川质量报》记者党某某、原四川电视台教育频道记者杨某某,因严重新闻违规分别被原单位除名,按有关规定,两人还被实行行业禁入,以后3年内四川省内任何新闻单位不得录用。(见10月15日《四川日报》报道)
可以想象,这样的处理结果,不仅在四川省新闻界、全国新闻界都会产生反响。这样的违规记者不清除,新闻队伍怎能纯洁,新闻怎么能保证质量;这样的记者不给他实行行业禁入,切断退路,有可能又到其他单位重操旧业,继续危害社会。因此,四川省根治新闻界“四大公害”良方用得好。
长期以来,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和不良广告并称为新闻界的“四大公害”,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新闻单位为了清除“四大公害”也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但是效果不佳。“四大公害”大有泛滥成灾之势。四川省结合新闻队伍作风实际,对症下药,自2003年至今,陆续制定了四项规定,重典整治新闻界的“四大公害”。对两位违规记者的处理,就是四川省2003年以来出台“四项规定”,重拳整治新闻界“四大公害”的一个缩影。并初见“疗效”。
新闻界享有舆论监督大权,记者被称为无冕之王。而“四大公害”的泛滥,说明记者队伍中有人以权谋私,而对患有以权谋私“病”者又没有很好地“治疗”。一些单位的规章制度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而没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有很大一部分记者“患病”后,由于得不到“治疗”,也就长时期“带病上岗”。因此,要纯洁新闻队伍,根治“四大公害”必须象四川省那样下猛药重典整治,才会有“疗效”。(稿源:红网)(作者:龚怀远)(编辑:徐志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