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名腐败分子因涉嫌受贿倒下了,这本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然而,朱福忠的贪污腐败案却有诸多的“亮点”,吸引了笔者的眼球。据10月16日《北京青年报》报道,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原党委书记朱福忠,为个人炒股,涉嫌受贿、贪污现金共计达1725.85万元!14日,成都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朱福忠对自己的收受相关人员的现金没有太多的异议,但却辩解收钱有三点理由,其中之一是“收钱消灾”。
报道说,在收受成都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田某某的36万元钱时,朱福忠就辩称,那是田给他的“冰释前嫌”款。朱说,他和田的仇怨极深,以前,田还花钱雇了三个杀手四处追杀他。后来,田第一次送钱他没收,第二次田又送钱来,并出言说,“你把这钱收下,我们的仇怨就化解了。如果你不收的话,那就表示你还一直在记着我们之间的仇怨,那我们就一直仇下去,看最后是你吃亏还是我吃亏。”无奈之下,朱便收了钱。
倘若按照朱辩解所说的,朱贪污受贿不但构不上腐败,还是一种巧妙保护自己的方法。只要做一个坚持原则的好官,就难免会得罪人。因此,朱不但无罪,且是一种“智”为,说不定还是一个清政廉明的好官,理应得到同情和支持。
为印证自己纯系无奈之下收受贿赂,朱在法庭陈述时,还特别提到自己是一个非常节约的人,平时不乱花钱。并举例说被双规当天,他“穿的衣服就是他在14年以前购买的”,而且炒股完全是“为了镇上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开支”。当然,朱的狡辩,只是为自己的腐败行径增添了一种笑料般的注解。成克杰、肖作新、李太银等等之类的巨贪不都是衣着朴素的“好官员”吗?只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去财消灾”是人遇到灾祸时常有的心理和采取的方法,而如今,朱却“收财消灾”。收了别人钱反而能躲避别人的追杀,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竟让咱们的朱书记碰上了,真是好运。只是咱普通百姓缘何在遇到困难时,从不会碰上这种“收财消灾”的好事呢?无疑,别人看中的是书记大人手中的权、手中的势。这种“灾”,便是用权为某些心术不正者谋取更多更丰厚的金钱回报,消去别人检举揭发可能引发的“灾”。只是如此消“灾”法,别人的“灾”或多或少地消了,而自己却反添新“灾”,那便是用生命做赌具,叫板党纪国法,自然难逃一劫了。
其实,朱的这种辩解纯系小儿科。在当前腐败案频发的情况下,人们对贪官腐败花样百出的丑态早已“火眼金睛”。什么礼尚往来的人情客费、暂时的借款、为别人办事的活动费、办证费等等之类,不管说得多么冠冕堂皇,多么振振有词,都离不开一个欲念:贪,这是所有腐败分子的共性。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众目睽瞪难逃脱”。任贪官怎么作秀表演,怎么狡猾,都逃脱不了锒铛入狱的可耻下场,这是不变的定律。(稿源:红网)(作者:陆志坚)(编辑:徐志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