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勇通讯员青文)在遭遗弃、孩子夭折后,未婚少女妈妈章萍选择放火报复“负心汉”。在监狱中,章萍仍因无法面对现实吞针自残所幸被救。在了解了具体情况后,青浦法院破天荒地在青浦监狱开庭审理章萍状告“负心汉”一案,帮服刑的章萍讨回了2万元,最终帮助章萍从监区中的“内控对象”变为管区两次获评的“文明标兵”。
报复纵火成狱中“内控对象”
来上海打工的川妹子章萍因放火报复对她始乱终弃、又不愿承认双方所生孩子的已婚男子林宏,在2001年11月被法院以纵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2年3月入上海少管所女监服刑。由于她是“无大帐、无通信、无接见”的“三无”对象,加上生活的挫折造成了她冷漠、封闭、偏执的性格,她曾为小事与同监区服刑人员发生争执,吞下半根缝纫断针自残,监区将她作为“内控对象”,由韩永芳监管。在管教中,韩永芳了解到章萍被玩弄后,因男方不愿相认双方所生的儿子,致使孩子无钱治病在未满2岁时病故。在当地司法办调解下,林某允诺于2001年6月支付章萍孩子抚养费、医药费等人民币12000元又食言。最终导致章萍选择了极端的报复方式。
法官到监所开庭
在了解到了章萍的遭遇后,韩永芳对章萍长达一年的关怀,慢慢获得了章萍的好感。2002年11月初,韩永芳代写诉状,帮助章萍向青浦区人民法院提出了要求林宏赔偿孩子抚养费、医药费、丧葬费等人民币4万元的诉请。尽管章萍身边没有任何支撑她诉请的证据材料,青浦法院还是在最短时间内立案受理了该民事赔偿案件。去年3月,法官又到监所开庭,法庭设在接见大厅,两个多小时的审理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林宏一次性赔偿章萍各类损失人民币20000元。费用分三期支付:去年5月1日支付人民币5000元;同年底支付人民币10000元;章萍出狱前支付人民币5000元。
但5月1日林某仍未兑现,章萍再次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为此,韩永芳又为她代书了向法院申请执行的“申请书”,5月22日,执行法官王敏建等将执行来的第一笔赔偿款人民币5000元送到了章萍手中。今年4月29日,法官在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后,将余下的15000元执行款也交给了章萍。
出狱前被评文明标兵
在获得赔偿后,章萍重新树立起了生存的信念。在以后的两个月中,章萍学习成绩突飞猛进,成为两名优秀生之一;又获得改造中的“五好个人”,改造表现考核获得了一功两表扬。
今年6月13日,章萍在韩管教的叮嘱中跨出了监所的大门。近日,章萍再次给青浦监狱和青浦法院写来感谢信:“你们对我的帮助,会作为我今后生活的明灯,让我时刻记着该做个怎样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