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实习生丁媛通讯员张静 军训时被晒晕摔成伤残,昨日,17岁的田倩(化名)终于盼来法院的说法:硚口区法院判决学校有责任,应赔偿。
田倩是汉口一所中学的学生,去年8月6日,校方组织他们到一所军事院校进行军训。天气炎热,爱女心切的田妈妈怕女儿中暑,特意提前赶到学校,想给女儿请假,不参加军训。
“学生请假,需要医院开具该生患冠心病或心脏病方面的证明,否则就要参加军训。”田妈妈至今都记得校方的答复,请假自然没获批准。
8月6日,田倩和同学们坐车来到军训地点,下午军训正式开始,田倩妈妈的担心变成现实———军训过程中,女儿中暑突然晕厥倒地,造成双侧的髁状突骨折,此外有5颗牙齿摔裂、嘴巴也撕裂了。
经过21天的住院治疗,田倩才出院,校方为此支付了3万余元的医药费。今年7月,经鉴定,田倩为十级伤残。
田倩和家人认为,校方的一系列错误导致了田倩受伤害,如“中午到达目的地后,学生们在顶楼教室休息,训练时又没发湿毛巾降温等”。为此,田倩将母校告上法院,索赔2.4万余元。
硚口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在组织原告军训过程中,未采取避暑降温保护措施,致使原告高温训练遭受人身损害,被告是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昨日,硚口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向田倩赔偿损失1.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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