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实:
一、17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会计卞中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公布,卞中从1994年就开始挪用和贪污公款,在过去长达8年的时间里,这个基金会的会计共挪用、贪污了公款近2亿元。庭审中,公诉人的大部分问题都是围绕在被告人贪污和挪用了哪些款项,以及这些款项的用途和去向。但是对于这些提问,被告人卞中都没有做出明确回答。
二、据了解,卞中案是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综合计划局计划财务处原处长秦登才因导致400万元科学基金流失而被判刑6个月之后,发现的第二起财务人员犯罪案件。此案发生后,海淀检察院也建议该委员会加强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也举办了纪检监察法规教育报告会,强化内部监管,并自称作出了及时的反应。在开庭审理卞中时,该单位的领导特意组织本单位的纪检和财务人员参加旁听,接受教育。
三、昨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从海淀检察院领回了6300余万元发还的案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工作人员拿到支票后,对海淀检察院颇为感激。
四、公诉机关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用于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科研和人员培训费用,在基金会财务局划拨给科研单位时,被卞中所在的经费管理处截留并挪用,这些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内部串通,形成了资金外流的渠道。而这种外流长达八年时间,却没有任何第三方监管。
短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是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成立18年来,主要运用国家财政投入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
眼前这位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卞中,现年42岁,于1992年6月,调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做会计工作。公诉人称,卞中从1994年就开始利用基金会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大肆贪污挪用公款高达2.2亿余元。
据检查机关透露,卞中作案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 把因为银行帐号错误被退回的,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拨出的项目经费偷梁换柱,转到自己亲友的账户上。
2, 伪造给受资单位拨款的进帐单,做假账,将公款挪做自己亲友的私人存款。
3, 多次截留科学基金委员会批准拨出的项目经费714万余元,转存到自己的私人账户上。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专业网站上,记者看到,基金会有专门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按规定对于拨出的每一笔款项都必须有专人负责,也有专门的监督部门。让人疑惑的是,卞中只是一个没有项目审批权的财务人员,为什么能贪污挪用公款达上亿元,而且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没有被发觉呢?
请看东方时空场外评论员的评论:
杨团 中央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这个自然科学基金的财会部门,居然是会计和出纳不分,长期由一个人管帐,这样是势必要出现问题的。像这样的自然科学基金,它本身在财务运作当中是非常需要监督的,这种监督不仅仅是报一些财务报表,而必须要有内部的审计和外部的审计相结合,像这样的机构如果说内部有审计,有他人从别的角度对他进行制衡的话,我想这个问题起码可以提早发现。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