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下午,省政府在南京召开全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会议,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全省前一阶段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为期一年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副省长吴瑞林到会并讲话。
自2001年国务院决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来,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一直是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我省已经基本形成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执法保护体系以及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动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已初见成效。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全省共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70起,查处冒充专利案件30起,处理结案53起;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2713起,收缴、销毁侵权商标标识827.4万件(套);共收缴各类盗版、非法出版物156.3万册,盗版软件34.6万件,盗版音像制品476.3万盘,取缔非法、违规经营点105家。
吴瑞林在讲话中指出,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政能力,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科技进步、提升竞争能力、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工作方针,做到依法保护与合理保护相结合、专项整治与营造环境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结合、打击侵权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在全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和谐的社会氛围。要通过专项行动,实现五个目标,即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提高我省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国际信誉与社会满意度、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大为减少,逐步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监管机制。
吴瑞林强调,专项行动要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为重点内容,以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和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印刷复制为重点环节,以假冒商标、侵权盗版比较集中及影响较大的市、县为重点地区,以查处知识产权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吴瑞林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领导、市县政府负责、部门分工协调、各方通力合作的要求,建立我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组织机制和责任制,做到组织、方案、措施、责任四落实。要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加强协作,杜绝各自为政、推诿扯皮,逐步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保护知识产权长效监管机制。
按照会议的部署,这次全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2004年10月为动员部署阶段,2004年11月至2005年8月为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8月至9月为总结验收阶段。
全国整规办派员到会,各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吴中东 陆峰 邵生余)(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