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一旧楼住户为采光权告状3年
本报讯(肖玉)一栋10层高楼,在老工人马达福家窗外30厘米远的地方毫不留情地矗起,自那时起,马家就陷入了“黑暗”之中。
对于遮挡住户光线的事实,开发商没有否认,而是支付了1200元补偿。那么这1200元钱就买断了马家人的采光权吗?
昨天,市一中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次审理了这一特殊的纠纷。多名有关住户参加了旁听。
老马坚持告状3年
69岁的马达福老人,在法庭上穿着军绿色的旧中山装、蓝布裤子和一双黑色的步鞋。或许是年纪大了,他还需要委托代理人在耳边大声重复法官的提问才能明白庭审的问题。
作为退休工人,老马把自己工作多年的重庆轴承工业公司和开发商重庆天鑫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老马说,3年以来,为这事,他已花了2万块钱。“就是倾家荡产,我还是要把官司打下去。我坚信法律会还我公道。”老马说。
白天离不开日光灯
老马家住沙区天星桥正街6号轴承村17幢1楼1号。
昨天下午,记者在他家现场看到,窗外一栋比他所住的这栋楼房还要高出4层的房子,横着挡住了并列的两栋旧楼的侧面———被挡住的另一栋旧楼为16幢。三栋楼房构成了类似“门”字的形状。
从老马家的窗户望出去,距对面楼房只有约30厘米距离。而老马所住的“17幢1楼1号”,正好就位于被那栋10层高楼挡住的侧面上———家里可谓“暗无天日”,白天也要开日光灯,才能正常生活。老马告诉记者说,屋子里家具、衣服全发霉了。
旧楼的照明、通讯、闭路等线路从新楼旧楼间约30厘米的空隙中穿过。居民们说:“线路坏了,根本没法维修。”
其实早在1997年,当长约20米、高10层的商住楼在建时,老马就认为天鑫公司、轴承公司所修房屋,与自己住的楼房间距过近,随后进行过阻止,并向人大、规划等部门反映过。但大楼最终还是竣工了。
自此,老马等一些光线被挡的住户开始奔走呼吁。
证据成为争论焦点
1999年11月,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天鑫公司向有关12户住户支付了1000元的补偿,因为住在最底楼,老马家还多补偿了200元。
但房屋采光严重受损的老马不服气。2001年9月6日,马达福正式向法院起诉,要求天鑫、轴承公司“排除妨碍”,并赔偿经济损失55510元。一、二审,老马皆败诉,随后,老马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并被裁定准许。
庭审中,对于损害的事实,天鑫公司认可,但表示,早在1999年就已经一次性作了补偿,并出示了一份“天正街16、17号一次性电费补偿名单”为证,上面有马达福等12户领钱时的签名,下有“此赔偿是根据沙区规划办李工程师核算一次性解决光线问题”字样。
而老马提出,这份证据的效力值得怀疑。“当初领钱后是在一张信签纸上签的字,只说是电灯费补偿,没有其他内容。”由于天鑫公司称证据原件已交高院,而马达福要求看原件。法庭最后决定,在调取原件后再行庭审。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