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南京财经大学获悉,经过全校近半年的酝酿、讨论,该校《学生手册》全面修订后在新学年开始之初新鲜出炉。记者读过该《学生手册》后发现,一些全新的名字,如“消过”、“试读”等出现在其中,这份完全“另起炉灶”的《学生手册》透出一股浓浓的人情味,作为全省高校中率先全面修订的《学生手册》,体现出学校对学子的真切关怀和信任,亮点多多。
读不下去可转专业为增强学生的选择性,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规定,从2004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进2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对录取的新生在九个专业组内打通培养,二年级末,学生原则上可在专业组内自主选择相应专业。此外,二年级末,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10%%的优秀学生还可以在两大类内申请转专业。而在校一直表现良好,仅因有关课程学习存在困难而无法继续本专业学习的“特殊同学”,可以转入避免其学习困难的专业重新学习。
退学学生可以试读目前,许多高校中几乎每年都会有少数学生因为“大红灯笼高高挂”而退学,南京财大修订后的《学生学籍管理条例》为此类同学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试读。《条例》规定,“学生因学习成绩原因而退学的,可以申请试读”,“学生经试读,课程全部及格,在试读期间表现良好,可恢复其学籍”。此外,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不再需要参加补考,他们可以根据卷面得分的高低选择自学重修(免费)或跟班重修方式重修,重修次数不限;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可以代替相关不及格课程的考试成绩;因课程成绩不合格未能毕业的学生,可在2个学年内申请重修考核,考核合格可换发毕业证书,这些新规定让学生可以“从头再来”。
犯错学生可“消过”过去,纪律处分进入个人档案,它如影随形般地伴随一个人的一生。南京财大新修订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了突破性的规定———消过,即违纪学生在初次受到处分后确有悔改的,经所在院系会同有关部门评议后,其原受处分可以取消或减轻。原处分决定被取消后将从学生档案中抽出,改由学校档案室保存,减轻处分的,减轻决定文书存入学生档案。消过只是针对特定行为如一时冲动而犯错,对于故意、恶意犯错者不适用;其次,符合相关条件才能消过,如确有悔改表现、学习成绩优良;再次,消过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和规定程序。
“偏才”学生也能得奖该校推出的变综合测评为单项测评的举措让“偏才”学生看到了“光明”。修订后的《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中设立学习优秀奖学金、素质拓展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等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管理条例》中设立十余项专项奖(助)学金,《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中设立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比项目,让“偏才”学生“各得其所”。(李荣国 龚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