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黑龙江日报报道了一起违法“闹访”的案件。梁某在上访中无理取闹,辱骂、诽谤、厮打执行人员,乃至咬伤值勤士兵,触犯了法律,经法院判决,受到法律制裁!
我们国家正处在经济迅速发展和社会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并不奇怪。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和政府从保护群众利益、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十分重视信访工作,把它作为“一把手工程”,实施干部考核中的“一票否决制”等硬措施,可以说是大力解决上访问题。然而,个别人却借“上访”而无理闹访、缠访,甚至做出违法的事情,影响了社会秩序和广大群众的利益。诸如,一些信访者聚集于交通枢纽和机关门前,严重影响了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把道路堵截得人车难行……对此,老百姓啧有烦言。
现在看来,缠访、闹访现象的产生至少有两种心态在作怪。一个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近年来,社会上流传一句顺口溜:“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他们希望通过“缠”和“闹”来促使问题得以解决。另一个是“清官情结”,认为只要见到领导,有了他们的重视问题就会得到解决。其实,这两种心态都不正常。我们现在是法制社会,一切问题都要依法通过正常的渠道来解决。即使有正当的理由要上访,如果采取的方法不正确,触犯了法律,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上面提到的梁某被判处两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就是个教训!
消除缠访、闹访现象,除了信访者转变心态外,我们的各级政府和机关也要改进工作作风和转变信访工作观念。一方面,我们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尽快地、高质量地把信访案件解决好,避免积案、压案,这不仅是依法维护上访人权益所必需,也可从根本上铲除缠访、闹访土壤;另一方面,也要拿起法律武器,同违法闹访、缠访现象做斗争。要知道,那种姑息迁就,“摆平就是水平”的做法,只能是越摆越乱,是换不来稳定的!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理念。它顺应了民意,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包括信访者在内的全体人民群众都要讲大局、守法律,为构建我们的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努力!
(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