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最经典的幽默小段子 掌握第一手军事情报
搜狐新闻,告诉你正在发生什么。 点击进入>>>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建法 实习生 付晶 陈光 记者 殷骏)3名男子砸开保险箱,“取钱”49万余元后,疯狂挥霍。昨天,这3人因犯盗窃罪,被建邺区法院分别判刑。
今年5月19日凌晨,牛鹏飞、卢加龙和张进红驾驶一辆面包车在街上寻找盗窃目标。行至本市长虹路一带时,他们发现一户平房亮着灯,防盗门也没锁,屋内只有一个老人在睡觉,就潜入屋中进行偷窃。翻到少量现金后,他们又看见室内还有一个床头柜大小的保险箱,就将保险箱抬上了面包车。他们用铁锤砸开保险箱后,吃惊地发现,箱内竟有一叠叠用橡皮筋扎着的现金,粗点一下,竟有49万余元。将这笔钱一洗而空后,他们把保险箱推下了河,随即逃匿。
盗得巨款后,他们吃喝玩乐,挥金如土。至6月1日被抓时,张进红在短短的10天内,将所分得的近16万元赃款挥霍一空;而出逃1个月的卢加龙,在新疆被抓获时,口袋里只剩下200块钱。至今,这3人仅退还赃款9万元。
昨天,建邺区法院对这起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牛鹏飞、张进红、卢加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8个月、13年6个月和14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