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两个11岁左右的小男孩骑自行车时不慎撞倒一位老人。眼见出事了,稍大一点的孩子扔车就跑,老人拽住了坐在车后的年龄较小的小明(化名)。老人叫嚷着要小明家人赔偿医药费,小明的父亲反唇相讥:你见过在车祸中,有叫乘客赔钱的道理吗?双方一时争论不下。
被撞者:撞了人就得赔钱
报料的刘先生介绍,前几日中午,他看见一个孩子带着他邻居的儿子小明,两人晃晃悠悠地在街上骑着一辆自行车。刘先生说,当时他记得小孩的车速并不快。由于两个孩子车骑得不稳,还不会及时刹车,结果撞倒了一位过马路的老人。
眼瞅着骑车的孩子爬起来车也不要赶紧跑了,但是小明坐在车后,被车压着腿,动弹不得。老人被撞得似乎并不很严重,踉踉跄跄站起来后,一把拽住小明。在路人劝说下,老人勉强答应先去医院,但是留下了小明家的住址和电话。事发两三天后,刘先生说,老人的家人不断上门找到小明父母,表示老人看伤花去了200多元,要小明家一次性赔付。小明父亲不同意。于是,老人的家人就隔三差五来吵闹一次,最近老人还亲自来了一次,他认为自己理由充分:骑车的人虽然不是小明,但撞了人就得赔医药费,在那个小孩找不到的情况下,责任就要由小明来负。
“乘客”家长:没有乘客赔钱的道理
小明说,那个孩子是他们学校的,但是他并不知道那个孩子家住哪里。现在,对车祸负有责任的人似乎只剩小明一个。对于赔钱的事,小明父亲则表示断然不赔,他也认为自己理由充分:比方说你坐出租车,遇到车祸撞倒了一个行人,只有司机忙不迭地送伤者上医院,被交警询问;有谁见到过,乘客也要被扣下来,张罗着赔钱的事?这件事上,小明只是一个乘客,而且他年龄还小,不应该负全部责任。
律师:“乘客”不需要承担责任
鸣啸律师事务所董律师认为,小明不该承担责任。骑车的小孩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老人过马路也有违章行为,那么骑车的小孩与老人要分担责任。对于小明来说,他应有义务告知老人,骑车的小孩是谁,以便老人查找。记者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