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站消息:据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韩国宪法法院10月21日在汉城做出裁决,称迁都违反了宪法规定。
韩国宪法法院以8票对1票的压倒优势裁定迁都违宪,要求政府必须举行全民公投,然后再决定是否迁都。宪法法院认为,迁都是应该通过修改宪法条款或国民投票决定的问题,但是韩国政府没有遵循这些程序,因此,做出了上述判决。另据路透社报道,韩国电视台对裁决过程进行了现场直播。
据韩国《朝鲜日报》报道,韩国“新行政首都建设促进委员会”6月8日宣布,该国的85个主要国家机关将从2012年起迁往新行政首都,预计将在2014年完成搬迁工作,总费用预计将达到3.4万亿韩元。7月5日当天下午2时,“新行政首都建设推进委员会”公布了新行政首都选址评选结果,忠清南道的燕岐郡-公州市一带被确定为韩国新行政首都的所在地。
针对卢武铉政府的迁都动议,“首都迁移违宪宪法诉愿代理人团”7月12日上午向韩国宪法法院提出了判断《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法》是否违宪的宪法诉愿。
这次宪法诉愿的代理人团由汉城市50名议员、大学教授、公务员以及大学生等共170人组成。代理人团就宪法诉愿宗旨说明三大问题:按宪法,首都迁移是应当进行国民投票的重大案件,未经国民同意而强行迁都,侵害了国民的参政权利;“误用”国民税金,侵害了纳税权;制订该特别法时未与汉城市方面协商,从而侵害了汉城市公务员的公务但任权等。
随着宪法法院做出这一判决,行政首都的推进计划也将全面停止。(信莲)
附背景资料:韩国为何要迁都?
汉城自1948年成为大韩民国首都以来,作为全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对韩国的经济起飞、国力上升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多年的“不均衡发展战略”导致汉城的“城市病”日益严重。而且,以汉城为中心的首都圈集中了全国半数人口和七成经济力量,相对制约了其他地区的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韩国政府迫切希望在中部地区建立新的行政首都,以便辐射周边,实现各地区均衡发展。与此同时,国会此前通过了《地方分权特别法》和《国家均衡发展特别法》,旨在配合行政首都迁移,解决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和协调,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均衡发展。
韩国迁都还带有浓重的政治色彩。现任总统卢武铉在2002年底大选期间将迁都作为竞选口号之一,博得中部忠清南北道选民的喝彩,成为帮助他当选的有力工具。因此,韩国朝野都将支持迁都作为争夺政治地盘和决胜国会选举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