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良在刮鱼,王平在洗菜。打工的人回到村子里。
王平:打工的人家都回来了,我孩子不能回来,我哪来的笑脸呢。
王平:别人家热热闹闹的,妈长妈短的,我再也听不到孩子喊妈了。
他们的儿子李满意再也回不来了,其实,就是因为一点点小事,在饭店打工的时候,跟另外一个叫远浩的小伙子,一个要进门,一个要出门,两个人互不相让,然后就约定到外面去打架,李满意的头部被打了两棍子之后,第二天就死去了。
王平和丈夫知道儿子的死是因为被远浩打了两棍子的事后,把远浩告上了法庭,要求经济赔偿,并强烈要求严惩凶手,立即枪决。
王平:我们想找人打官司。我就跟律师说,这个官司无论是输是赢,你一定要给我坚持到最后一步。我疼娃子的心切,我做母亲的心里不忍,这个公平我一定要讨回。
夫妻俩一心想打赢这场官司,把打他们儿子的人严判,并赔偿经济损失,他们聘请了当地最好的律师。
然而,负责这个案子的公安人员却有不同的想法。
办案警官李劲松:我们要妥善处理好,以后他们之间的,被告人和受害者之间的关系,怎么处理好,我们考虑得更多的是这个事情。所以当时我就想了这么一个办法,我就跟远浩讲,我说,既然李满意现在已经去世了。现在对李满意的父母来讲,是失去一个儿子。我说你呢正好年纪也不大,你这样给人家本来一个美好的家庭,造成了这样一个后果。我说你有没有意向,认李满意的父母为父母,从而弥补一下你造成的这种过失,正好他的父母也不在身边。我就跟他讲了这个事情。这个叫远浩的他也就同意了。他当时眼泪一流,他说我肯的,我愿意一辈子去伺候他们两个。当时我看他讲这个的时候,非常真诚,我就记下来了。
远浩:事情蛮大的,毕竟我把他儿子打死了。但是怎么去消除这个隔阂,我觉得,还是靠以后慢慢相处的。
虽然李警官做了远浩的工作,但王平夫妻俩还是坚决要求法庭立案审理。
办案法官藤道荣:我第一眼看到他们,说实在的真的是很憔悴。当时我这做母亲这种心情,我就感觉到作为满意的父母讲,这种心情当时真的是说不上来。尽管我是这个案件的法官,我不能为情所动。但是我就感觉到就是,确实很同情他们,就是这一对夫妻。
办案法官藤道荣:那么后来谈谈就谈到言归正传,我说现在这个,你提出民事赔偿这个请求,一个你要立即枪毙这个被告人,一个从法律角度来讲,他是未成年人,不可能枪毙他,这是一点。另外一点你提出这个民事赔偿的费用,从法律角度判决也是可以的,但是我说,现在就是远浩特殊的身世我就跟你们讲一下。我说一个他是没有父母的,从小就是遗腹子。另外一个就是,现在跟上海表哥表嫂。我说现在表哥表嫂有一个表示,就是拿了六千块钱出来,这是一点。另外一点就是远浩表示,他以后替你儿子尽孝。
王平:当时那种心情是平静不下来的,我们作父母的是无法去接受的。让我去原谅远浩,是不可能的。
办案法官藤道荣:我说你想你儿子死的时候,直到死都没有说是被远浩打的,而是说他是撞到电线杆上。我说,如果没有远浩的诚实,你儿子的死永远是个谜,你只知道你儿子是撞到电线杆上的。是吧,这是一点,另外一点,我说你儿子跟这个远浩打过架以后,他们两个都拜把子兄弟了,也就是证明你儿子都能原谅这个远浩了,你还有什么不能原谅这个远浩的呢。
2002年6月法院开庭审理。
法官:现在开庭。公开审理由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远浩故意伤害一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2001年6月22日晚8时30分许,被告人远浩与同事李满意…
远浩:如果可能的话,我把李满意的父母当成自己的父母…
王平:当那个孩子站在我面前的时候,喊我爸妈的时候,的的确确我心里发自内心的一种母爱。有句古话吧就好像是自己打自己的孩子一样,打在一边,恨在一边,还疼在一边。
庭审之后王平夫妇与远浩会面。
王平:你知道吧孩子,满意死了是死了,我们不想追究你太重,你知道吗。为什么,因为我们原谅你年少无知,我们从今以后无人养老。
远浩:爸爸,妈妈,我再给你们磕一个头。爸爸妈妈你们原谅我吧。
王平:早就原谅你了。
远浩:我一定会对得起满意的,我也会对得起良心,你们放心好了。
王平:后来也就是慢慢地想开了,说真的,这是真心的一句话。也就是说,不想开也得想得开,你真的让他去抵命,真的抵命了能减轻我的痛苦吗,想来想去都是不值得的。
经过法庭的调解,远浩当庭认王平夫妇为父母,要代替李满意尽孝,王平夫妇也表示接受远浩为干儿子,并请求法庭对远浩从轻判决。最终,远浩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第一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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