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文心 通讯员 杨川)在铜川市近期开展的“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中,今年16岁、来自富平的徐英在劳动监察人员的帮助下,终于要回了被老板克扣的三千多元工资及额外经济补偿金。
记者从铜川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从今年9月初开始,铜川市劳动监察部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全市范围内的服装加工、餐饮、煤矿、建筑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了重点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在铜川市龙之千禧餐饮有限公司打工的徐英还未满16周岁,公司在招用徐英时既没有查看证件,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约定每月支付工资300元,包吃包住,还有奖金、提成。但徐英工作了168天,其间从未休息过一天,却被公司以工衣损坏、餐具损坏等种种理由扣去大量工资,总共只领到945元的工资。
在调查过程中,该公司不但拒不提供工资表、考勤表等所需资料,还提供出一张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将徐英的年龄改大了8岁,企图逃避责任。铜川市劳动监察支队依据国家《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该公司克扣工资、发放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支付徐英工资及额外经济补偿金共计3125.38元。
据了解,截止9月底,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497家,涉及劳动者13796人,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2家,为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2316份,查处了包括徐英在内的3起非法使用童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