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省民政厅厅长、省老龄委常务副主任高祖兴
今年是我省老龄委成立20周年。在我省第17届敬老节到来之际,省民政厅厅长、省老龄委常务副主任高祖兴就我省老龄工作20年来所取得的成绩,以及我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老龄工作的思路和做法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在谈到我省20年来为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所做的工作时,高祖兴说,我省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中心,创造性地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健全老龄工作机构。2003年9月30日,我省在全国率先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由22个涉老部门组成。全省州、市、县相继建立了老龄委及办公室。目前,全省老年协会达2万多个,老龄工作体系初步形成。第二、依法保护老年人权益。我省将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有关政策与开展敬老教育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敬老节”和重大节假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敬老爱老的法制宣传。同时,通过“148”法律服务热线和社区、乡村的老龄组织,老年人能够就地、就近、及时得到法律援助服务。第三、照顾优待老年人。目前,我省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享受进公园免费、看病免收普通挂号费等十大优待。一些州市还根据当地实际,将优待年龄放宽到65周岁,保山市和昭通市还放宽到60周岁,受到广大老年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第四、加大老年事业投入。各级政府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初步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省县以上单位基本建立老年活动中心(室)。全省共建有敬老院、老年公寓760多所,收养老年人13000多人。第五、实施“星光计划”。为了给老人们提供娱乐休闲的好去处,2001年9月启动“星光计划”工作以来,民政部和我省各地,包括动员社会各方面共投资2.2亿多元,完成433个建设项目,覆盖了16个地州市。第六、基本解决“老有所养”。目前,全省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养老金基本上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全省6万多名城镇贫困老年人实现了“应保尽保”,9万多名“五保”老人实现了吃、穿、住、医、葬的五保供养。第七、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通过开展一年一度的敬老节活动和“百万老人健身活动”、体育比赛、文艺演出、观光旅游、书画展览、社区服务、夜校学习等形式,广泛发动老年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参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深受老年朋友的欢迎。
据了解,目前,我省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超过430万,占全省人口的10%,社会老龄化程度日益加重。对此,高祖兴说,老龄问题是带有全局性的重要问题,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积极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种问题,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他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民政部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敬老先进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开创基层老龄工作的全新局面。通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法规政策,加大机构建设和经费投入等,使我省老龄工作真正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循事,开创我省老龄工作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李文静(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