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鸽子”比比·爱莎。
血仇与杀戮,似乎是阿富汗北部山谷里永恒的主题。活跃在这里的军阀们世代为争夺金钱、女人和土地而厮杀。然而据英国《泰晤士报》10月21日报道,在男权至上的阿富汗竟然有一名曾经追随北盟首领马苏德南征北战的女军阀,手下一度统领过千军万马的她先是英勇抗击苏联侵略军,后来又与塔利班真刀真枪地对干过。人称“鸽子”的她早已脱下戎装几乎成了“光杆司令”,与儿子们在阿富汗北方山谷中过着几乎隐居的生活。 “冷血女杀手”宰鸡待客
当《泰晤士报》记者安东尼·洛德乘坐的汽车缓缓驶入位于阿富汗北部山谷的一个偏僻村庄时,蜷缩在后座上的“鸽子”动作麻利地撩开外套,从里面掏出一支卡拉什尼科夫冲锋枪,然后干净利索地压上一个弹夹。她一边摇摆着手中的枪,一边目光警惕地说:“我与这里的人合不来———都是些老冤家。”
汽车蹒跚着穿过狭窄而又崎岖的街道,却没有遇到任何预想中的麻烦。这时有人从汽车旁走过,“鸽子”熟悉地向他打了声招呼,然后顺手把那支枪扔给了他:“接着!什么样的家伙我们都需要。”接着她又从怀里掏出一把小手枪,说了句:“出门在外我从来离不开它。”
虽然随着斋月的到来,从日出到日落之前爱莎不能吃任何东西,可是当记者洛德冒着寒冷的秋意走进她的家门之后,传说中的“冷血女杀手”竟然流露出热情好客的一面,甚至还特意宰了一只野鸡款待远道而来的“英国客人”。
专对老爷们发号施令
在阿富汗,从偏僻的北部山区到首都喀布尔,关于“鸽子”的传奇几乎无人不晓。就连3岁孩童也知道,在北部巴格兰省的边远山谷里有一位身手了得的“铁娘子”,当年她率兵反抗苏联入侵,后来又曾与塔利班殊死斗争。
据报道,“鸽子”的真名叫比比·爱莎,50出头的她虽然是个地地道道的“睁眼瞎”,可却是阿富汗“前无古人”的女军阀。爱莎的成名部分是因为她那位曾任部落酋长的父亲达拉特。就连她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当年我对老爷们发号施令从来说一不二,这多半得益于我父亲在部落里的威望”。
达拉特生前一共娶了七房老婆,第二个老婆为他接连生了10个孩子,爱莎是长女,父亲也最疼爱这个“老大”。早在14岁时,少女爱莎就爱上了舞刀弄枪,梦想有朝一日像男儿郎那般保家卫国。
七个儿子全成“御林军”
自从1979年苏军入侵阿富汗之后,爱莎便开始大开杀戒。她回忆说:“连我自己也记不清究竟杀了多少人,但我清楚地记得我杀死第一个苏联人的情景。那时苏军刚刚占领阿富汗,那哥们瞅着像名特种兵,看上去很年轻。没想到被我近距离一枪便结果了小命。在后来的基拉盖尔大战中,我们又杀死了众多敌人,由于死者不计其数,最后我们只得把尸体扔进了河里。”
据爱莎本人透露,长大成人后她便按照父亲的安排嫁给了一位名叫沙德·穆罕莫德的商人,于是后者成了爱莎家族的“钱袋子”。婚后,爱莎一边“抓革命”,一边“促生产”———,接二连三地生下了7个儿子。虽然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她与丈夫沙德分了手,可是家中七个儿子经过她的苦心调教,到了活蹦乱跳的时候,个个扛起枪成了她的“轻骑兵”。
老父亲达拉特过世之后,爱莎的七个儿子便成为她玩弄军权的“御林军”。曾几何时,爱莎的部队一度壮大到1200人,在这支骑着高头大马、身着美式军装的人马当中,光是爱莎家族的成员便占了400人之多,,里面包括两名担任她保镖的同父异母妹妹,可谓个个“铁血丹心”。
被释兵权归隐山林
2001年阿富汗战争结束之后,“鸽子”率领一帮“圣战者”和女保镖,活跃在达里苏间山谷一带,权倾一方。可是由于那些“圣战者”当中以“娃娃兵”居多,今年4月,根据一项联合国解除阿富汗“娃娃兵”武装的计划,阿富汗当局解除了“鸽子”的军事指挥权。此后,一度前呼后拥的“圣战者”纷纷树倒猢狲散,如今陪伴她左右的只有她心爱的战马、步枪和几个儿子。
虽然早已归隐山林,可是只要一回想起过去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这位戴着头巾的“大妈”便会愤愤不平地说:“尽管我们这些人为这个国家流血流汗,苦苦战斗了这么多年,可是卡尔扎伊政府却什么权利也没有给我们!”
“没有人比她更冷酷”
对于看惯流血牺牲的爱莎而言,即便是当年两个儿子和一位兄弟战死沙场,也从未让她眨过眼。可是当北盟首领阿马德·马苏德于2001年9月惨遭敌人伪装的“人肉炸弹”暗杀之后,爱莎却深感震憾。
时隔数年之后,在谈及这位自己追随多年的“潘杰希尔雄狮”之死时,爱莎依旧叹息道:“唉,马苏德!我儿子死后,我是笑着埋他们的,因为他们是在战斗中牺牲的,我为他们而自豪。但马苏德是我的领导人,他是被谋杀的。那一刻是我一生中最悲伤的一天。”
然而正当记者洛德被这番温情所打动,准备结束采访离开这个村庄时,爱莎那位被地雷炸掉双腿的堂兄阿卜杜尔·加福尔却悄悄地一语道破天机:“你只看到院子里那只鸡的血,没有看到马厩里的血。三周前,就是在这里‘鸽子'下令她的两个儿子割断了邻家一名20岁小伙的咽喉。这个山谷里天天上演着一幕幕杀人惨剧,‘鸽子’一家早就对此惨剧乐此不疲。千万不要被她的外表所迷惑,没有人比她更冷酷。”(贝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