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告地铁案有了新进展
本报讯 昨天记者获得最新消息:备受社会关注的法律硕士郝劲松起诉北京地铁移动厕所无发票案昨天有了新进展。
昨天,郝劲松给记者发来了10月21日北京市西城区地方税务局给他发来的回复函。回复函的主要内容是:税务部门已经对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移动厕所无发票的举报作出补交各种税款2万余元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昨晚,记者从西城区地方税务局证实了这个消息。
西城区地方税务局的回复函说:我局接到您(郝劲松)“举报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拒开发票涉嫌偷税漏税的材料”,随即派检查组到北京地铁公司进行检查……根据您的要求现将检查结果告知如下:经检查,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地铁复八线各运营站设置的18座免冲环保投币式移动厕所,收费标准为每人次0.5元。2002年3月到2004年5月31日,合计取得收入367188.20元,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根据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对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补交营业税18359.41元,补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285.16元,补交教育费附加550.79元,加收滞纳金4762.29元的处理决定;对北京地铁运营公司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同时责成北京地铁公司对其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予以纠正。西城区地税局的回复函还称,根据《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郝劲松有权申请奖励。
事件回放
9月23日,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郝劲松起诉地铁复八线收费免冲厕所不给开发票案。郝劲松称,今年5月18日和29日,他曾两次购买地铁收费厕所的硬币后都没有索要到发票,在地铁方面出示的书面道歉中也承认没有发票。郝劲松认为地铁公司的做法违反了我国发票管理法,侵犯了乘客的合法权益。郝劲松在起诉要求地铁公司向他赔礼道歉给他开具发票的同时,向北京市西城地方税务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