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近年来,南京组织完成了大量市政建设项目,改善了城市环境面貌。但在部分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就对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等进行规范,其中特别提出,设计方案一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
据介绍,我市市政建设项目中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执行国家基建程序不规范,前期工作达不到规定深度;设计报审制度执行不力,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脱离实际、盲目攀比,超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片面追求工期进度,忽视施工现场和质量管理;方案设计变更频繁,工程投资无序膨胀等。
为尽快解决以上问题,市政府要求,必须加强设计审批管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上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批和审查。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凡未经初步设计审批、擅自开工的市政建设项目,投资部门不得拨付建设资金,相关建设责任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不得用于施工。
另外,全市将严格控制施工设计变更。凡因建设需要的设计变更,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其中,凡涉及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投资调整额大于50万元的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报原初步设计批准单位审查。
据悉,今后对于没有按程序报批、擅自实施的设计变更,投资部门将不认可所变更的工作量,增加的工程投资也不纳入决算,而是由建设单位自己掏腰包。
金陵晚报记者 刘泱 实习生 吴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