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延军)天津社科院一项有关家庭财产支配权的调查结果显示,从家庭住房与存款的登记情况看,受调查的家庭都程度不同地存在以男性为主、妇女为辅的状况。在住房登记上,除去“不适用、不回答”者外,回答为丈夫多的占61.3%,妻子多的占14.7%;在家庭存款方面,也存在同样的趋势,丈夫多、妻子多的比例分别为33.6%和28.4%。上述情况表明,家庭在财产名义上明显表现为向男性倾斜。
据调查的主要参与者、天津社科院社会学家汪洁介绍,现在的家庭财产权之所以还是向男性倾斜,主要是受“男人是一家之主”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但与家庭主要财产姓“男”的格局所不同的是,在购买个人用品、家庭大件用品、出外学习和资助亲人方面,权利则呈现多元化趋势。其中,女性在购买个人用的高档用品方面可以做主的程度较高,高出男性6.8个百分点;不能做主的程度较低,低于男性6.9个百分点。相反,在购买家庭用的大件商品时,女性完全可以做主的比例略低于男性,反映出当家庭决策出现不一致时,依然是男性做主的比例较高。同样,在外出学习方面,女性不能做主的比例也高于男性,说明在家庭资源用于个人发展方面,男性较女性拥有更大的选择空间。而女性在购买个人生存和享乐用品方面则较男性具有更宽泛的选择余地。
此外,在资助自己的父母、子女以及兄弟姐妹方面,男女权利并无太大差别。这矫正了一个社会表面印象——在家庭财产支配方面男性处于明显劣势。事实是,在一般家庭财产支配方面,男女权利几乎是相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