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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须雇专人服务残疾人(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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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10月23日15:39 来源:信息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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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 (见习记者朱小勇通讯员肖培坚)广东省社区残疾人工作现场会前日在深圳召开,会上广东省残联、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残疾人较多的社区采用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为社区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为社区残疾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
社区将设残疾人专职委员
据省残联有关人士介绍,全省270万残疾人中,160万人生活在城镇社区。他们需要康复、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但因为没有相应经费和编制等问题,社区很难提供让残疾人满意的服务,一些残疾人不得不走出社区去专门机构寻求帮助。
为了让残疾人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各种服务,省残联、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就解决社区残疾人工作专项经费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残疾人较多的社区采用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由政府出钱提供岗位,为社区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负责康复辅导、各种职能培训、法律援助等各方面的公益性服务。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级财政要加大经费投入,统筹安排好社区残疾人工作所需经费,确保社区残疾人工作正常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所需活动场所建设要纳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当中,由区(市、县)政府统一协调安排。要把社区服务的主要对象确定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体。
广东4城区成全国示范区
另据了解,广州市海珠区,深圳市南山区、罗湖区和佛山市禅城区已经被中国残联命名为“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四个区的社区残疾人工作各有特点,如广州市海珠区在社区发放助残卡为残疾人提供多种服务,并在社区内优先优惠安排残疾人就业。深圳市罗湖区将社区康复站的功能延伸到有需要的残疾人家里,深受残疾人家庭欢迎。佛山升平社区投资近50万建园林式康复中心为残疾人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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