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10月22日电(刘大江、薛丹)四川大学两名博士生最近因抄袭他人论文、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到退学处分。其中一名博士生的导师因未能履行好应有的职责,被学校通报批评。
据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蔡崇榜介绍,这两名博士生分别是该校经济学院2003级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王振平、宗教研究所2001级宗教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沈杰。经查实,王振平发表在《生态经济》2004年第5期的论文《现代自然观与可持续发展》,全文6500字系一字不落地抄袭东北大学王子彦、陈昌曙两人发表在《自然辩证法研究》1998年第2期上的同名文章。沈杰在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中抄袭别人成果达5000字,主要抄袭该宗教所已毕业博士生詹石窗所著并已正式出版的《南宋金元道教文学研究》书中内容。两人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严重违反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并在国内造成恶劣影响。为端正学风、严肃校纪,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决定给予两人退学处分。
作为沈杰的指导教师、四川大学宗教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李刚教授,在这一严重违反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事件中,未履行好导师应有的职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李刚教授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