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6岁的陶老太做操时一个退步后移,结果撞倒了77岁的梅老太,由于老年人骨头脆,梅老太的左腿股骨胫骨骨折。近日,在长宁法院的主持下,两位老太太达成了调解。
2004年5月3日早晨8时左右,梅老太到家附近的公园锻炼身体。公园门口聚集了许多老年人,正在集体做早操。梅老太从他们身边经过时,被一个以前的老同事叫住,两人站在原地交谈了几句。不想,在那群做早操的老人中一个陶姓老太因做操需要,来了个退步后移,一下子撞到了梅老太。梅老太年纪较大,又出其意外,当时被撞倒在地,爬不起来。
附近的人立刻围拢过来。有人试图把梅老太搀扶起来,但她站也站不住。后有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民警来后,将梅老太送去了医院。经过检查,梅老太左腿股骨胫骨骨折。陶老太对此次意外心怀不安,但双方关于赔偿问题一直有争议,梅老太遂告上法院,要求赔偿23347.64元。
诉讼中,法院做了大量调解工作。陶老太想到,自己也是一名老年人,意外受伤的事谁也不想遇见,在互相体谅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了一致,由陶老太赔偿梅老太医药、护理、营养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8500元。老年人锻炼身体值得提倡,但是因为体力、精力的衰退,老年人在锻炼过程中更应该小心谨慎。
金文斌徐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