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日前北京朝阳区光熙门北里蟹老宋香锅(西坝河店)正门外上演了一场疯狂的捡钱场面。事后那位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粗心事主称,当时他穿着西装,而装着钱的信封就放在西装上面的口袋里,当他打开窗户,伸着身子弹烟灰的时候,没想到钱“刷”地就出去了。等他下楼赶到散落地点,钱已基本上被捡光,人都散去了。
这让我想起了小学三年级时候读过的一篇文章。文章中一位老汉的钱也被一阵风刮得漫天飞舞,然而与报道中不同的是,老汉的钱被“抢”了以后,最终悉数回到了他的手上。最后老汉感动得落下了眼泪,大夸社会主义还是好人多。可是,这则报道中的粗心事主却只能无奈的说:“只好自认倒霉了,但我不希望家人知道我就这样丢了这么多钱。”
两件事大体相同,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相差了十多年的时间。我们经常在说,社会越来越文明了,人们的素质越来越高了。可是通过这件事,以后我再也不敢这么冒昧的说了,因为我怕说服不了自己,因为我知道这是有前提的。从这位事主的话我们也可以看出,在他身上发生的这种事,只能用“倒霉”来形容,那么捡到钱的那些人呢,恐怕可以用“幸运”来形容了,只不过他们没意识到自己的灵魂已经被手中的那几百块钱给出卖了。
当然肯定会有一些人,仍然善良诚实的人,会把本来就不属于自己的钱还给事主。但从这则报道我还无从得知,这些人到底有多少。在此,我想对他们说:你们本来都是好人,继续做回好人吧。(稿源:红网)(作者:乜晓燕)(编辑:杨国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