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误诊、一次错误的手术,就完全剥夺了一个年轻女子做母亲、做女人的资格。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受害人多次奔波于医院、卫生部门之间。今年9月28日,沈阳市医学会作出了二级乙等医疗事故的鉴定,但院方负责人面对鉴定结果仍推脱责任,拒不执行赔偿。
“专家”:CIN是宫颈癌
刚刚见到刘女士,记者简直不相信她才三十多岁,佝偻着身体、蹒跚的步履、黑黄消瘦的脸。“我今年才34岁,就被这个所谓的专家治得丧失做女人的权利,变得不男不女,像怪物一样。在我们那里不能生孩子就被人瞧不起,我变成这样,更是被人指指点点的不敢抬头做人。”她流着泪向记者讲到。
据刘女士称,2003年,她按规定符合生育二胎条件,丈夫一直想要个男孩。去年10月28日,她到辽中县三院妇科门诊取节育环,医生发现宫颈口处长一菜花状息肉,建议她到上一级医院进一步检查。11月5日,她来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门诊检查,医生说她的卵巢没有问题,非常健康。
11月12日,病理检测结果出来后,由于刘女士看不懂报告上的医学术语,听别人介绍辽中县结石病医院新近聘请来一个沈阳有名的妇产科岳教授,材料上介绍这位教授是沈阳某市级医院的妇科专家。第二天,她拿着病理报告到辽中县结石病医院就诊,岳看了病理报告和彩超诊断记录后,当即确诊为宫颈癌,并要求她必须尽快手术,防止癌细胞扩散。
女性内脏器官被切除
11月17日,医生让家属签了手术预定书。岳在手术中切除了她作为女人的所有器官,其中包括盆腔淋巴组织。刘女士痛苦地说,她完全丧失了作为女人的所有功能。
出院后,刘女士的丈夫发现她彻底变成了废人,不但不能生儿子,就连最基本的夫妻生活也不能进行,她被赶出家门。
CIN原来只是宫颈炎
11月27日,本来就对这次手术疑窦丛生的刘女士及家人来到了沈阳铁路中心医院病理科。铁路医院病理科医生看到报告单上的诊断后,告诉他们:“在手术后送来的组织病理实验中没有发现癌细胞,只是慢性宫颈炎,根本不需要手术。”
为了找到一个真正的专家确诊,12月12日,刘女士及家人又找到中国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病理科专家何安光教授,会诊后,何教授十分生气:“这也太可笑了,哪能就这样把人家的器官全切了,太不负责任了。”
鉴定结果:院方负全责
2004年3月24日,刘女士一家拿到一份到沈阳市医学会鉴定的委托书。5月8日,她们接到沈阳医学会的鉴定通知。9月28日,医学会作出了鉴定结论:辽中县结石病医院术前诊断宫颈癌Ib期证据不足。医院错误诊断与为患者进行的子宫广泛切除、盆腔淋巴结清除及双附件切除术(医患双方均认定无疑),造成患者子宫、卵巢、阴道上三分之一脏器缺失有因果关系。医方承担完全责任。
刘女士以为有了这个鉴定,医院肯定会对她受到的伤害有个确切的说法,但是她的想法再次被无情的现实击碎。鉴定后,医院方面绝口不提处理的事。半个月后,刘女士找到县卫生局,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我们还不知道鉴定结果”。刘女士急忙出示鉴定书,这个负责人告诉她:“我们处理不了,你上法院起诉吧。”
刘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她变成这样,想要恢复原来的程度也是不可能的,她现在需要医院对其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
时代商报记者金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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