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摩托车在德惠一村道上被伐倒的树砸中,一名14岁孩子被砸成重伤
本报讯(记者赵春刚)10月17日15时许,德惠市米沙子镇的吕先生骑摩托车驮着另两名14岁的孩子在村道上赶路,当三人行到梁家村的路上时,摩托车被一棵刚刚伐倒的树砸中,摩托车当时翻倒,车后14岁的小宝头部被树干砸中,吕先生和另一名孩子被树枝划伤。
人在路上行 树从空中落
小宝的爸爸昨天向记者回忆:“17日15时左右,我和小宝妈妈正焦急地等小宝回来,没想到等来的却是小宝被砸伤的消息,当我看到小宝当时的样子,还以为这孩子没了呢!”
据介绍,小宝当时坐着叔叔吕先生骑的摩托车走到米沙子镇梁家村时,路边正在伐树,但叔侄二人和另一名孩子根本没见到任何标志,当走到伐树的地点时,正好一棵树倒下砸到小宝头上,伐树的那个人一见树砸到人了,扔下工具跑掉。
吕家为给小宝治伤,已花了2万多元钱,另外他们还找了很多部门,都说不归他们管,现在吕家的钱也没了。“孩子还伤成这样,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小宝的爸爸说。
伤者:孩子做了开颅手术
24日10时许,记者在医院见到了受伤的小宝,他脸部青肿,右侧肢体已不听使唤,自己都无法翻身,吐字不清晰,想表达意思时,只能说单字,左侧肢体也不十分灵活,还常常阵痛。
据主治刘医生介绍,小宝因头部被树砸伤,导致右侧颅骨凹陷性骨折,脑挫裂伤,经开颅手术后,暂时脱离生命危险,但由于伤及语言神经,导致小宝现在暂时出现言语不清,肢体不灵活的情况。对于小宝将来能否留下后遗症,刘医生表示,需要看今后的治疗情况,目前仍需住院观察一段时间。
律师:伐树人承担全部责任
小宝回家在村路上被伐倒的树砸伤,究竟由谁负责?记者就此咨询了吉林实达律师事务所的骆树波律师。他表示,发生这种情况,行人属无过错,应由伐树人承担全部责任,无论伐树人在施伐时是否立有警示标志或安全措施,既成事实,伐树人就应当负全责,如果伐树人逃逸,那么就应当由负责伐树的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承担伤者的全部医疗费用及相关费用。
德惠市米沙子镇派出所的民警介绍,他们已介入调查,已经了解那名伐树者的一些情况,现正全力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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